一、【资料背景】
为了切实提高民生工程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在资金、项目、民主监督、绩效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工作在任务分解、方案制定、组织实施、考核验收等环节更加精准,做到干一件事,充分发挥民生工程的社会效益,努力打造一支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合肥市政府研究制定了这一办法。
二、【解读分析】
《办法》共十二章三十六条,从十个方面明确了合肥市民生工程的管理措施,其中包括:一是职责分工,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一步细化;二是任务分解,明确了民生工程项目任务分解实行“二上两下”程序;三是项目实施方面,要求工程建设类项目,当年应完工项目在11月30日前完工,跨年项目在规定期限内完工,资金补助类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并按序时发放。
革新举措:第一,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多元投入。根据“尽力而为,量力而为”的原则,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实行分账核算,市县两级配套资金要在6月30日前全部到位。这些项目中的工程建设类项目要保证当年应完工项目11月30日前完成,跨年度建设项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基金补助类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直接补助人的项目,按进度顺序提前发放给受益对象。与此同时,合肥市将扩大民生工程筹资范围,优化筹资渠道,创新筹资方式,多层次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第二,提高动态管理水平,推进精确调度;依托合肥市民生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对民生工程资金拨付、工程进度、预算执行等进行实时监控,实现民生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数据比对、在线预警、统计分析、实时查询等功能,有效提升了精确管理的水平。与此同时,在开展定期“月报、月评”的基础上,对连续两个月进度不达标的项目下达督办通知书,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第三,优化绩效管理方式,构建信息公开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创新建立民生工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开展中期和年度考核,做好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进一步明确全过程绩效管理方式。与此同时,要推进民生项目绩效信息公开,各县(市)、区和市直牵头部门要逐步主动公开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各级财政部门在提交年度决算草案时,要将民生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第四,增加实施民主的内容,强建强管。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民生工程的民主参与,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必须加强人民群众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人民群众评议政府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建设管理并重,积极引导项目牵头单位通过公营私营企业、民间团体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市场化管理,促进项目健康持续发展。探索开展建后管养绩效评价,有效地监督建设项目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