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备考> 备考详情

【中央遴选政策理论】《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政策解读

华图教育 2020-12-21 10:26

一、【背景材料】

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保护耕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严防耕地“非农化”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耕地保护是关系到14亿人吃饭安全的大事,不容半点闪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也提出明确要求。由于我国耕地资源严重短缺,为加强耕地保护,我国先后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了耕地保护。但是,有些地方还存在着一些不作为、不作为的现象,许多地方还存在着耕地“非农化”的问题,任其发展下去,将严重影响粮食生产能力,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影响经济社会稳定的大局。为解决目前一些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二、【解读分析】

通告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禁止耕地“非农化”的六种行为:

第一,严格禁止非法占用耕地进行绿化建设。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栽植苗木、用于绿化装饰的草皮和其他毁坏耕地的植物。

第二,严格禁止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控铁路、公路两侧绿化用地范围以外的用地审批。沿路为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

第三,禁止非法占用耕地进行湖塘造景。严禁在河流、湿地、湖泊治理等名义下,擅自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景。

第四,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面积。新修建的自然保护地不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除自然保护地外,不得将永久基本农田划为生态保护红线。

第五,禁止非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准违反规划进行非农建设,不准乱占耕地建房。

第六,禁止非法占用、占用土地。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更多推荐

【遴选素材积累】万能开头结尾模板、开头模板

2024-03-04 19:42

【遴选素材积累】钱七虎:地下钢铁长城的缔造者

2024-01-04 13:43

市直遴选和部委遴选都开始了,普通人去哪一个比较合适呢?

2023-10-25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