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应急事件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防范和化解风险,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2005年12月发布实施的《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全省的应急工作起到了指导和规范的作用。在应急响应实践中,应急响应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急需进行修订。首先,党中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为本,在改革和发展应急管理事业中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了应急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十九大提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第二,在机构改革之后,安徽省的应急管理体制进行了重组重组,相关部门的职能进行了新的调整。第三,原有的总体预案在实践中也暴露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事件等级和响应等级难以区分,风险防控管理职责不清,指挥统一和综合协调体系权威不足等问题。
2019年,安徽省安委会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总体预案的修订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省应急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经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后,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经省委批准,于2020年8月6日发布了《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解读分析】
安徽省新修订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七大部分组成。首先是一般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并对事件的分类,分级响应,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体系建设等方面作了阐述。其次是组织指挥系统,对省、地两级组织指挥机构、专家组等进行规范,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三是防范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内容。四是应急准备与支持,包括人力资源、财力保障、物资保障、科技保障等。五是应急管理,明确应急预案的审批、演练、评估修订、宣传培训、责任奖惩等要求。六是附则,明确预案的执行和解释事项。第7章为附件,明确了专项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应急保障牵头支撑部门。
创新性倡议和重点阐述的若干问题。一、总体规划定位。作为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的综合性文件,是新时期应急工作的重要抓手。二、组织指挥系统。省一级,由省委统一领导,省政府作为全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省一级,由省委、省政府决定,建立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统一组织全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省专项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县级以上政府是本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作出反应的行政领导机关;有关突发事件反应由专门指挥机构负责反应。三、现场指挥。就指挥权而言,规定上级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下级政府设立先期指挥机构,统一指挥现场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四、事件及反应的分级。分离事件级别和响应级别。市、县级政府应分别组织应对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由省政府组织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作出反应(其中,涉及跨省行政区域或超出省政府反应能力的,以及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提请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领导机关给予支持或组织作出反应)。省一级的应急响应一般可以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在原则上,由省委、省政府指定负责同志组织指挥(必要时,报请国家组织指挥);由省委、省政府指定负责同志组织指挥或指导协调;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三级响应。在相关省级专项应急预案中明确了具体响应级别。五、关于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职责。党的各级委员会和政府承担着“促进发展,保障平安”的政治责任。明确各级地方党委的领导责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六、关于建立应急管理“三大制度”。需要各级政府把监测预警系统、指挥调度系统、抢险救援系统“三大系统”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恢复重建等应急工作的全过程提供高效支撑。七、.在预防风险方面。必须健全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健全各级政府的信息共享机制。要创新基层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事故报告等职责。八、应急保障。确定对突发事件应对具有普遍需要的保障工作,如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信、救灾物资、群众生活、社会秩序、新闻宣传等,并明确牵头部门和支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