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十分重视。中财办第三次会议强调,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必须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2017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启动了地质灾害隐患治理"三年大变样"工程,到2019年底,全省共实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4026个,减少隐患5665处,受威胁人数近13万人,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已发现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消除的目标。浙江省委省政府在认真总结去年防"利奇马"超强台风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要切实加强风险识别、风险研判、预测预警、风险控制和应急指挥等方面的工作,努力提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和对地质灾害风险、小流域山洪灾害和城市内涝的防范能力,加快完善符合"两个高水平"发展目标的基层防汛防台工作体系。
为了进一步巩固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的成果,结合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快构建与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新体系,省自然资源厅结合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形势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二、【解读分析】
《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提升方向、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第一,指导思想。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不死不伤人,少受损失”的总目标,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着力提升“整体智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为“两个高水平”和“一个重要窗口”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第二,工作目标。预计到2022年,初步建成全国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示范省、东南沿海区域性强降雨地质灾害防治水平领先省、地质灾害数字化管理覆盖全省率先实现地质灾害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省,为全国提供浙江经验和浙江样板。第三,提升方向。对风险隐患家底进一步明确全面,提高“早发现、早处置”的能力;动态掌握风险变化情况,提高“精确监测”的能力;及时发布风险管控清单,提高“强预警”的能力;大力提高风险管控成效,提高“科学防范”的能力;提高源头控制、提高“全面治理”的能力;切实推进防治责任落实、提高“精细管理”的六大能力提升方向。第四,主要任务。负责六大工程的实施。一是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工作,完成150个高易发区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启动77个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风险图。二是实施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设工程,累计建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600个,新增自动监测站1000个,建立覆盖10000人左右的群测群防防灾队伍,完成30万人次地质灾害宣传培训。三是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工程建设,建立以"一图"为基础的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构建省、市、县一体化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平台。四是实施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工程,建立统一的省级、市级、县级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指挥平台。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程,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隐患点生态治理600个。实施地质灾害管理系统保障工程,形成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规范体系和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管理系统。第五,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试点示范,建立评估体系等四项保障措施。并且将设区市三年行动主要任务指标分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