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2018年9月印发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2号),明确提出了改造提升步行街的任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指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对商业步行街新改建工程的支持力度,提升质优价廉和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2018年12月30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采取更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推动形成一批受人欢迎、特色鲜明、文化丰富的步行街。四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到西安视察时,专门视察了大唐不夜城步行街,充分肯定了步行街的改造和提升工作。这一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还明确提出要“改造升级步行街”。
山东省将于2019年上半年启动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确定济南泉城路等12条步行街为全省第一批试点。全年12条街道接待游客1.59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1%;全年实现营业额184.68亿元,增长6%,初见成效。当前山东省因疫情抑制而冻结的消费需求正在逐步释放,加速步行街改造提升,有利于促进消费回补,引导消费升级。因此,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研究制定了全省步行街改造提升的实施方案,提出了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
二、【解读分析】
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足存量,提档升级,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通过优化环境,提升档次,丰富业态,完善功能,使步行街与周边资源实现有机融合,良性互动,形成错落有致的城市商业布局,达到聚集人气,提升活力,扩大消费,繁荣商圈的目的。该行动计划主要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
(一)目标任务。从2020年开始,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每个县(市、区)建设1条以上的步行街或特色商业街,在每个市建设2-3条市级示范步行街,在全省培养30条左右的省级示范步行街,力争4条达到国家级示范步行街标准。与此同时,在没有人车分流条件的特色商业街中,省级示范特色商业街约50条。
(二)重点工作。该行动计划提出了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第一,加强规划布局。推进各地高标准制定步行街改造提升总体规划方案和若干子规划,形成1+N的规划体系。第二,改善运输设施。对街区内步行道路、周边路网及交通设施进行优化改造,构建方便快捷的公共交通体系。第三,美化街区环境。坚持以适度超前、综合配套、集约利用为原则,加强步行街设施环境改造,营造优美舒适、富有特色、方便安全的街区风貌。第四,业态结构优化。针对居民消费升级的新需求、新特点,积极引进各类特色业态,发展夜间消费、体验消费、出境退税等,满足个性化、国际化的消费需求。第五,提升品牌效应。充分利用步行街品牌集聚的优势,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连锁品牌,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引进新品首发。以老字号、非遗技艺和民俗传统产品为依托,打造商文消费集聚区,提升街区聚客、吸引客能力。第六,建设智慧社区。加强智慧投资,建设智能化设施,加快5G网络部署,完善精准导购、积分促销、手机支付、智能停车等智能服务。强化安全监测预警;第七,规范管理运作。积极探索步行街经营管理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城市设立步行街经营管理专门机构或组织,给予街区更大的经营自主权,实现“街内事街内办”。鼓励社区成立或聘请专业队伍,开展专业化经营。指导商家诚信自律,依法合规经营,营造安全、舒适、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保障措施。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建立工作机制。加快实施步行街改造提升计划,建立省、市、县(市、区)、镇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部门资源,强化顶层设计。第二,推进试点工作。每年选择一批全省范围内的步行街进行改造提升试点,通过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推动试点步行街改造提升“一年见效,两年见效”。将改造提升达标的步行街命名为省级示范步行街,建立步行街改造提升评价指标体系。第三,加大政策扶持。把符合条件的步行街改造提升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鼓励地方政府对步行街改造提升项目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支持引进国际知名品牌首店。应鼓励各地采取信贷、债券、股权等多种形式,满足步行街道路建设、停车设施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资金需求。应鼓励各地将步行街照明亮化纳入城市电力网络,有条件的市(县)可根据规定,对步行街商业经营单位照明亮化给予适当补贴。第四,加强宣传交流。推进山东省步行街发展联盟的建立,搭建街区间的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国内外著名步行街的学习与交流,利用媒体平台加强宣传,扩大其知名度、影响力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