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五月二十八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民航机场建设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山东实际,从加快综合立体交通建设的角度,提出民用机场建设发展专项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机场规划建设、要素保障、运营管理、创新发展等方面的职能分工。该意见首次对机场建设资本金比例、港产城融合发展、建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制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对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进行全面考虑,在积极推进“四型”运输机场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同时,对通用机场建设资金、空域使用、服务管理、协同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建议。
二、【解读分析】
该意见包括6大类18项措施。该意见明确了机场规划的部门和职责,由交通运输厅负责制定机场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将机场纳入全省综合交通网络规划,配合省发改委争取将机场纳入国家有关规划。省、市有关部门要搞好规划衔接,合理确定机场功能定位,科学选择机场选址,严格机场项目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
《意见》还明确了地方政府投资和省市投资比例,保障用地,协调空中空间利用,加强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等措施。经批准规划的机场建设项目,除申请国家民航发展基金补助外,由省、市按2:8的比例共同分担资金,省财政和省机场管理集团按1:1的比例分担资金的20%,其余资金由市承担。省、市有关部门要保障建设用地,协调军民航空域管理部门,不断优化空域结构,加强机场与其他交通基础设施的有效衔接,构建以机场为核心的综合交通枢纽。该意见指出,要创新管理模式,全面推进运输机场资源整合,实现全省机场统筹协调发展,支持加快通用航空飞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运输机场向通用机场管理输出。加强智能应用,鼓励在交通枢纽机场周边规划通用机场,提高机场综合保障能力和运输服务水平。
建议提出,要积极优化航线网络,在国际国内建立多枢纽、多层次、高效率的国际国内航线网络,提高枢纽机场中转能力,建设适度规模、结构合理、功能协调、相辅相成的通用机场网络。积极培育和发展航空运输企业,鼓励和支持国际国内航空运输企业到山东省设立经营基地和分公司。推动民航与其他运输方式全面对接,实现资源共享的多式联运体系,鼓励在人流、物流集散地设立城市候机楼。该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机场经营企业做大做强民航发展平台,拓宽融资渠道,设立机场建设投资基金,鼓励和引导外资、社会资本进入民航领域。
该意见还提出,要把机场和临空产业园区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设计和建设,以航空枢纽为依托,促进港口和城市的产城融合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机场、民航急需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认真履行民用机场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地方政府积极与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合作。健全体制机制,建立与军队、民航等部门的密切协作机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健全口岸协调机制,加强机场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加强机场的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