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2019年1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方位加快推进基层政务规范化建设。会议指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深化“配送服务”改革、优化经营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会议决定,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县、不设区市、市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政务公开规范化,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惠企惠民水平。1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相对于全方位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对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作出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在借鉴较好省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和福建省实际工作,制定并印发了《相对于全方位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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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读与分析】
相对于目标要求:
文件要求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务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等26个试点领域的省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如卫生、市政服务等。根据国务院部门发布的标准指南,于2020年7月15日前发布相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实施意见。基层政府应根据26个试点地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施意见,于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在县级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开。与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实施意见相比,本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调整和逐步完善将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确保宣传和监督延伸到权力运行的任何地方。省级市场监管局要履行标准化部门的职责,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地方标准的编制,到2023年基本逐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统一标准化体系。
相对于主要任务:
第一,搭建好平台,让开放的渠道更加畅通。尽最大可能展现政府门户网站的“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开放统一的互动交流门户和在线服务门户。进一步提高政府系统新媒体建设,全方位提升新媒体在政府系统的传播、引导、影响力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线下阵地建设,力促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第二,完善机制,提高政务效率。逐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质量。逐步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逐步完善利益相关者、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和媒体出席相关政府会议制度。逐步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围绕扎实做好“六保”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高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应对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三是公开透明,服务更便捷。下大力弘扬“马上办”的优良作风,加快推进业务服务的公开化、规范化,全方位优化业务流程,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情像网购一样便捷。全面实施“互联网+政府服务”,提高“政企直通车”服务企业效率,推动网上服务平台从“可用”向“易用”转型。
第四,进一步提高支持力度,确保宣传质量。要求基层政府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方位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监督评估,把加快推进基层政务规范化作为政务公开成效评估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办公厅将实时跟踪落实情况,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评估验收。
相对于其他事项:
首先,明确责任主体。26个试点地区省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应地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施意见。各区、市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提高过程监管,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各基层政府要认真梳理本级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根据26个试点地区基层政务公开规范目录实施意见,及时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规范目录。
二是鼓励第一次尝试。支持力度晋江市和福安市牵头完成26个试点地区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为全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探索路径,积累经验。鼓励和支持力度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选择工作基础好的基层政府和部门开展创新示范,组织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