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中小企业营造了福建省约57%的税收、61%的GDP、73%的科技成果、82%的就业岗位和90%以上的企业,对经济增长、就业和民生、创业创新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功能。受国内外疫情影响,一季度规模以上中小微产业增加值、出口交货值、营业收入、利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下行压力较大。为了扎实做好“六保”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促进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力促稳定健康发展,为优质发展提供坚实支撑,经与各地有关部门和中小企业广泛协商,经福建省委、省政府反复研究,制定并颁布了《关于力促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
可是《关于力促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内容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
二、【解读与分析】
(一)产业链顺畅。可以从三个方面切实提高产业链的质量:深入推进固定产业链的行动,突破产业链供应链的封锁点,力促产业链的填充和填充。重点是抓龙头企业力促大中小企业协调,抓产业合作力促上下游沟通,抓关键替代物维持供应链稳定;协调解决产业链协调问题;大力开展产业链投资,激励市县(区)根据项目投资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促进解决问题。主要是从减税、减费、解困、降本、拖期限四个方面促进中小企业度过难关。重点是落实减税、减费政策,用好100亿元首笔贷款额度的省内中小企业救助专项资金,积极发挥应急周转金的功能;对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将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到今年6月底,承租国有商业地产的中小企业免征或减半征收,服务业小微企业上半年免征租金三个月;分期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限延长至今年10月底,对困难企业将延长还本付息期限。
(三)支持企业融资。主要是从加高信贷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深化产融对接合作、形成“白名单”制度、加高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力度五个方面,对公司给予流动性资金支持。重点是适当切实提高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切实提高“首贷户”、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无还本续贷在新增贷款中的比重;稳步推进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省级财政按照中小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获得的年化融资额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符合条件的供应链核心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形成规模10亿元的省级政策优惠贷款风险共担基金池;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占省级技术改造资金的比例不低于50%;优先满足“白名单”企业的融资需求;将企业搬迁补偿纳入债务结算范围,加快项目验收和财务审计进度,切实提高结算速度。
(四)加高资金支持。利用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资金,明确专项资金和投资资金的使用方向,获得省级财政补贴用于贷款贴息、中小企业认定和奖励项目,一并享受其他省级财政补贴,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五)力促市场发展。开发新模式、新业态,促进企业开拓市场。重点是加快发展网上办公、网上教育、远程医疗、非接触式配送、新型零售等新模式、新业态,搭建产业供需对接平台,发展工业旅游、文化旅游、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列入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
(六)落实梯度培养。主要是从四个方面入手,着力打造中小企业成长链,支持市、县(区)财政部门对企业进行奖励。省级财政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给梯度培训效果明显的前三名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在“转企”方面,给予工商登记、过渡性扶持和契税减免政策。"在“小升级监管”方面,形成“小升级监管”产业企业培育库,落实“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在“规范股改”方面,要每年筛选形成上市后备企业库,加高企业改制、政策培训、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服务。"在“上市股”方面,激励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七)指导质量和效率的切实提高。主要是从支持发展“专业化创新”和支持创业创新来切实提高中小企业的质量和效率。重点是对国家或省级“专特”企业、制造业个人冠军、高新技术培育库企业、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免费培训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表彰企业家的突出贡献。
(八)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要营造良好的环境,就要切实提高“政企直通车”的服务效率,升级优化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是推进省、市、县(服务站)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形成“1+10+N”服务平台网络,对已完成建设验收的各级平台给予补贴;深入推进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估,对完成评估目标任务的前10家平台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运营补贴。
(九)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协调机制功能,重点是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力促中小企业发展的功能,定期研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深入推进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力促惠企政策很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