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福建漳州漳浦县编委研究,决定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均衡的原则下,选择部分乡村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本文就选任资格和要求作一简单分析。
首先是选任资格要求。被选入县里任教的教师必须是:在2016年3月21日之前入伍,并在农村公立学校在职任教5年以上(扣除在借调、交流到县里学校、外系统工作的年限;学年指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下同),有3学年以上在本学科任教经历或与所选学科对应专业毕业的农村学校教师。还需要具备下列条件:选送到县属小学任教的教师,须为现任小学教师,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参与遴选到县市任教,于2021年3月20日前,在本单位实际教满二学年。
其次是遴选程序。本次选拔采取笔试与农村教师教龄考核、县交流教学考核、军属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学科需要,按笔试成绩、农村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县交流教学成绩、军属加分四个总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如出现分数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相同,以农村教师资格考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不担任职务的职位按空额递补。遴选评分方面,农村教师的教学年限得分。可累计计算乡村教师的教龄(以满学期为0.5学年,其余时间不计算),县里的交流教学得分。乡下的交换教育每年得2分。笔试采用2021年全省新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教育综合知识(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试卷,卷面分数为150分,满分为100分,成绩折算为笔试成绩。在县(市)学校任教5-10年(含10年)的现役军人配偶选择在县(市)学校任教,成绩加2分;超过10年的,成绩加4分。报名人员于2021年3月22日正常工作时间,到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任教学校出具的农村任教证明一份;县教育局人事股出具的交流教学证明一份(见附件);现役军人配偶由武装部或服役部队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