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按照省政府的工作安排,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保险工作组成员单位,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若干政策》,经省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保险机构、部分农户和大户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经依法合规、公平竞争审查后,正式印发实施。
二、【解读分析】
改革举措:第一,突出思想引导。农业保险坚持以市场为动力,以资本为纽带,创新建设1个总体政策框架和若干个具有安徽特色的1+N政策供给体系,是实现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是形成“一主三辅两叠加”的农业保险发展新格局的重要手段。
第二,重视政策的供给。提升大宗农产品保险保障水平,扩大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和大灾保险覆盖面,提高现有制种保险保额,探索种质资源、国有林场和自然资源保护地保险;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建立特色农业保险中央、省、市、县三重政策供给机制;深化“防贫保”综合改革试点,对符合政府补贴条件的农作物、果林、特色养殖等实行"3+N"自选保险;加强"防贫保"的“3+N”,即"防贫保",即在沿淮地区先行开展"防贫保"试点,对符合政府补贴条件的"防贫通"公路、工业园区公共基础设施等进行"防贫保"。促进商业保险的发展。
第三,突出市场导向。稳中求进,稳步推进稻谷、小麦、玉米等收入保险,探索区域产量保险、目标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促进农业保险“保价、保收入”;探索农产品质量、品牌溯源、环境污染、地力指数等绿色保险,促进农业绿色化;加强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农产品期货等金融工具的结合,缓解“三农”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加快农业信息共享,推进科技应用,实现智慧农险、科技农险。
第四,突出保障措施。由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牵头抓总,建立由政府部门、保险机构和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共同参与的供需对接平台。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强绩效考核,优化保费分担比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为地方经济发展建立保险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