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为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解读分析】
重点进行了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录音录像工作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规范和监督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实现了执法主体、人员、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的公示,方便公众查询相关信息;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建立了1+1+N全过程记录机制,促进全过程可追溯;在法制审核方面,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进行了事前法制审核,提高了执法决定的合法性、有效性。第二,处罚裁量基准的完善;目前,我国已经完成了《城管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研究,并于2015年印发了,将所有城管执法职权的处罚裁量纳入标准,有效避免了乱罚现象。近几年来,随着职权的调整和新法规的修订,城管执法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不断地梳理和完善和公布。提高执法人员的取证意识、规则意识,通过制度标准的刚性约束,确保执法公正公正。第三,推行行政指导制度;不断推行行政指导措施,注重事前的法规宣传、提示、引导和教育,督促监管对象加强自律,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第四,实施“双随机”抽查监管。完善执法检查方式,明确实施双随机抽查的事项清单和不合适的双随机抽查事项,推行“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执法对象”的执法检查方式,合理确定执法检查的频次,促进执法公正。第五,优化执法程序,推进一查多效。统筹防控任务下的执法检查和日常城管执法检查,集中力量开展“三防”、生活垃圾分类、燃气用户安全等重点执法检查,探索实施“一店多查、一查多效”的措施,有效减少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第六,推行远程监控、移动监控等非现场监控。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发挥物联网指挥调度平台的作用,减少对现场检查执法的干扰。例如:在对餐饮企业露天烧烤违法行为进行治理时,采用了“事前告知、事中取证、事后联合执法”的非现场执法方式,有效地避免了现场激化的矛盾;在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处时,利用现场安装的噪声采集和视频监控设备,利用物联网平台的声像感知功能,对施工现场的扬尘、噪声、运输车辆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进行远程监控和取证,第七,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并结合法律规范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对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作出规定。综合防治与复工复产相结合,不断优化“三类场所”防治检查执法措施,确保市场主体安全有序地复工复产。第八,加强信用监督。制订城管执法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管理办法,细化“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的公示标准,加强信用监管和信用修复,尽可能为企业的正常经营提供便利条件。第九,健全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与新法规、新职权相衔接,对接城管综合执法系统、市依法行政管理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行政检查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和“互联网+”监管事项,积极推进职责清单、监管事项标准化、监管责任明确化。
推动商业环境的优化,下一步工作计划:第一,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充分发挥这三项制度的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行政指导制度进行全面指导和落实,减少执法的随意性,促进执法公正。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服务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非现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精准度和智能化水平。积极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推行“一店多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推动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结合日常检查和执法中的“双随机”抽查,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执法检查频次。第二,推进行政执法的“科技赋能”;推进构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努力形成“以平台为载体,以大数据分析为牵引,以精准指挥与协同治理为手段,以资源措施集用为支撑,以执法提质增效为目标”的综合执法新模式,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营商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人民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