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企业的培育工作,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浙政办发〔2016〕83号),浙江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浙江省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16-2020年)》(浙科改〔2016〕2号),提出了“到2020年,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分别达到1.5万家和5万家”的发展目标。到2019年底,浙江省高技术企业达到1631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53519家,提前一年实现了"双倍增"的目标。2010年6月18日,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队伍、建创新型省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六倍增长,六提高”的目标,到2025年,力争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双增长。为了完成这一目标任务,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了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2021-2025年为实施期。
二、【解读分析】
该行动计划包括三个部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八八战略”,努力打造“重要窗口”,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根本,以健全“微成长、小提升、高壮大”的梯次培育机制为抓手,坚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同步推进,激发企业内生创新动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促进科技企业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重,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建设“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提供有力支撑,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构建新的发展格局。重点是在2025年前力争实现重要指标“两倍四升”。与“十三五”规划目标相比,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增加一倍以上,分别达到3.5万家和10.5万家;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力争达到2.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例超过60%,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利润比重进一步提高。
第二部分,重点从6个方面提出了推动科技企业培育发展的19项具体工作任务。一是加强科技企业的梯次培育(共3项)。1.千方百计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创办、促进传统制造业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2.以质取胜发展高科技企业,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高科技企业的加速发展,培育“隐形冠军”、“单项冠军”的高科技企业;3.凝心聚力,壮大创新领军企业,把高新技术骨干企业打造成创新领军企业,推动高质量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培育千亿级数字经济企业和生命健康新材料龙头企业。二是企业创新平台布局优化(共3项)。1.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开源创新公共平台、省级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创建等基础研究平台建设。2.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创新平台,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研究开发中心、重点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3.支持企业建设省级及以上产业创新平台,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三是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4项)。1.加大企业的研发投入,实施促进全社会研发投入的专项行动,充分调动企业的研发积极性。2.提升技术竞争力,实施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工程、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开展达标升级活动,提高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能力和标准话语权。3.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开展全国产教融合试点,深化科技精准合作和产业链招商,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创新。加强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四是发挥聚集区域创新平台的作用(共3条)。1.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引导科技企业集群发展,带动优势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2.落实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和浙商回归工程,深入推进园区整合提升和“亩均论英雄”改革,支持开发区培育和发展科技企业。3.依托科创走廊、高科技特色小镇、国家数字经济创新与发展试验区、人工智能创新与发展新一代试验区、“万亩千亿”新产业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和引进科技骨干企业。五是努力改进公共服务(共3项)。1.依托产业创新服务,打造小微企业园,提升专业服务。2.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升工程,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专业化)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平台,提升孵化服务水平。3.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行动,依托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和省级以上重点大学技术转移联盟等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六是加强资源要素支持保障(共3项)。针对科技企业培育发展的实际需要,从人才引进、资金扶持、资源要素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加强支持保障的措施。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提出加强协调工作、优化发展环境、深化考核评价制度等3个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