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闽江是福建的母亲河,全长577公里,流域面积6万多平方公里,是东南地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流经70%的设区市和45%的县(市、区),为福建省40%经济总量用水需求和1/3人口饮水安全提供了保障,对加强闽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闽江流域治理保护问题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的通知》,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各省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
二、【解读分析】
重点内容:第一,指导思想。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让黄河成为造福于民的幸福河”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全方位推进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改善闽江生态环境为核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规划,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安全保障、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保护开发,努力把闽江建设成安全、健康、美丽、繁荣的幸福河。第二,工作目标。到2021—2022年,闽江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保持在96%以上,其中优质水Ⅰ~Ⅱ类比例保持在60%以上。截至2021年底,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生态修复工作有序推进,保护修复机制初步建立;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闽江流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改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得到有效提高,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幸福河的美好初步显现。第三,重点任务。一是健全安全保障机制。推动闽江流域防洪提升与治理,加快完善水资源基础设施网络,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是推进源头治理。严格控制工业、农业、生活污染及入河排污口,分行业、分区域推进流域的污染源普查与综合治理,促进绿色发展。三是提高生态修复水平。加强小流域生态治理,加快湿地和无人岛修复,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安全生态水系和重点湖库,推进水电站综合整治,打击破坏环境行为。四是科学合理保护开发。大力调整产业布局,严格产业准入,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对流域自然保护地、森林等资源的保护,严格禁渔期制度,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工程建设。第四,保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要素保障,健全工作机制,从“强化责任落实,依法依规管理,加强跟踪监督,引导全民共治”四个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