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发展,是深化体育改革的总趋势,也是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国家及浙江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产业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意见》(国办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13号)等。
2017年9月,省政府与国家体育总局签署了《关于在温州市联合开展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试点的框架协议》,全国首个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试点在温州正式启动。通过两年多的实践探索,试点积累了一定的积极成果,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与此同时,社会力量办体育的改革探索也在浙江省各地展开,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
二、【解读分析】
这一方针的制定遵循“着眼于问题,突出重点,着眼于改革,具体务实,先行先试”的总要求。共分七个部分28项。
首先是《总体要求》,共2条,为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二是“深化体育“放管服”改革”,共5项内容。通过“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管”,通过“建立社会力量办体育”一站式协调服务机制深化“服”,在体育部门转变职能、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和公共资源开放等方面推进政府“放管服”改革。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共4条。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土地供应,鼓励社会资本因地制宜地进行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促进公共体育设施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运作和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场地设施,提供公共服务等。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赛事活动”,共5条,分别从深化赛事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赛事服务指导,健全多元化赛事组织运营模式,规范赛事安保服务管理,建立赛事扶持机制五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五是“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对此分别提出了四点对策:建立多元化体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交流和选拔机制;创新教练员培训和评价机制;完善比赛成绩奖励政策。六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共5条。提出了加强规划引导、培育体育消费市场、完善体育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落实税费政策、增加财政和金融支持等五项政策措施。七是“加强组织实施”,共3条。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开展宣传和推广等三个方面,强化了保障措施的落实。
该意见的出台,关键在于要进一步深化体育改革,打破社会力量办体育的政策壁垒和体制束缚,构建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集中于两个方面。
一是解决体育部门自身简政放权的问题,大胆向内放手,自我革命。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第一,推进体育行政管理职能的转移,逐步将社会力量所承担的公共服务和行业管理职能逐步移交。第二,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广泛吸收社会专业人士通过竞争性选拔成为管理骨干;第三,促进公共体育场馆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运作和管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第四,从举办转管赛转向完善赛事指导服务体系。第五,打破参与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体制性障碍,在运动员注册和奖励、教练员职称评聘、后备人才基地的认定等方面,对社会力量给予同等待遇。
二是解决好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问题,加强政策协调,形成合力。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第一,推动水域、空间、森林等公共资源向户外运动和体育赛事开放;第二,构建基于信用的体育行业新的协同监管模式,实施联合惩戒;第三,建立多部门协作配合的“一站式”协调机制,以适应社会力量举办重大体育赛事和重大体育项目。第四,加强土地、规划等方面的政策创新和协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和经营。第五,制定鼓励体育消费的政策,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建立品牌体育赛事扶持机制。第六,深化体教融合,逐步消除体育、教育部门举办的赛事对运动员资格和成绩的限制;深化体育与保健的融合,将体育康复纳入医院收费目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