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最大的民生是就业,居“六稳”“六保”之首。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面对新发肺炎疫情和国内国际形势变化的影响,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和保障居民就业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全省就业形势总体保持了稳定。同时,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逐步加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等因素的影响,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体制障碍更加突出,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在这样的形势下,以灵活就业为主体的新型就业形式已经成为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新动力。多渠道、多形式支持灵活就业,对拓宽就业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印发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和市政府意见,并通过厅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经过仔细吸收各方意见,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最后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2010年12月10日,省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意见》(送审稿),并报省委批准印发。
二、【解读分析】
执行意见文件共4个部分14条具体措施:首先,从积极拓宽灵活就业的发展渠道方面,提出了鼓励引导个体私营经济,有效增加非全日制就业岗位,大力支持发展新型就业形式等3项具体措施。二是从不断优化自主创业环境方面,提出了切实加强审批服务、严格执行停征免收政策、积极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等3项具体措施。三是从积极做好灵活就业保障工作出发,提出了加强新职业的推广与应用,扎实开展针对性强的培训,不断优化人力资源服务,切实维护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保障权益,深入开展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帮扶等5项具体措施。四是从切实加强组织实施方面,从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调度和激励监督、积极做好舆论引导三个方面,对各地区各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
《实施意见》的主要创新之处。第一,支持和引导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或零工市场在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中的积极作用,对经营管理规范、成效显著的劳动力市场或零工市场,由就业补助基金给予一次性20-30万元的补助。第二,把退伍老兵和退伍渔民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纲要》特别是关于安徽考察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把退役军人、退伍渔民纳入灵活就业政策支持范围。第三,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服务;强化政策引导,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发展灵活就业程序、建立就业信息系统等方式,为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按公布的岗位数,帮助重点群体就业的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