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发展工业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为了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起草了《关于推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构建具有地域特色、创新创业、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现代农村产业体系,为实现乡村振兴、建设“重要窗口”提供有力支撑。
二、【解读分析】
《意见》主要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创新农村产业门类,提出重点发展。以资源禀赋、比较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前景为依据,围绕全省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的精神,重点发展十大农村产业,即做实现代农业、现代种植业、现代养殖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振兴农村特色产业、优化农村商业流通、做精农村休闲旅游、加快农村信息产业、加快农村综合服务、壮大农业生产资料、提升农村资源环境产业。该意见明确,到2022年,农业生产继续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农村主导产业培育和做大做强。
第二,系统梳理行业高水平发展的路径。该意见明确,要采取多种措施,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促进农村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特色化发展。根据地域条件,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历史人文特色,因地制宜地发展乡村产业。二是坚持融合发展;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大力推进产业的渗透、重组、联合和跨界融合。三是坚持绿色发展。健全生态循环、环保节能的生产模式,促进农村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四是坚持走品牌发展道路。完善相关的农村产业标准体系,强化产品品牌建设,实现质量兴农。五是坚持数字化发展。全面推进农村工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数字化改造,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推进工业的数字化、数字化和产业化。
第三,全面梳理整合政策扶持措施。重视农村产业支撑保障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各类政策支持,如财政支持,加大对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的保障力度,健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充分利用政府性投资基金、政策性担保等手段,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农村产业,优化金融服务,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林权抵押贷款,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农房产权抵押贷款,探索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券等,建立动态调整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农业保险保障机制,提高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覆盖面;在用地保障方面,建议省级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统筹安排至少5%的乡村重点产业用地,并适当安排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盘活乡村闲置宅基地、废弃地、生产村建设复合用地,探索设区市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用于发展乡村产业。
该意见共5个方面25条,根据中央的要求和浙江的实际情况,对总体要求、产业体系、发展思路、支撑体系和保障措施分别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一,明确总体要求。明晰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线、路径和5条发展路径,提出加快构建地域特色鲜明、创新活跃、业态多样、利益联结紧密的现代农村产业体系,围绕2022年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的总体目标,分别从五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目标。第二,培育优质的乡村产业体系。针对我省重点发展的农村产业类型,提出了十种农村产业应重点发展,明确了各产业发展的目标方向和重点工作。第三,坚持走高水平发展道路。针对农村产业城乡互动、农村特色发展的内涵要求,提出要坚持走特色化、融合化、绿色化、品牌化、数字化发展道路。第四,建立高标准的产业支持体系。以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提出了构建集群发展平台,推动农村创新创业,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举措。第五,实施有效的支持保障措施。以强化要素支撑和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提出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化金融服务,强化土地保障,强化组织保障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