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文件,不断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今年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切实解决好平台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改委与中央网信办于今年4月7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上云数赋智”培育新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20〕552号),要求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积极行动,加快推动企业上云数赋能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委于7月14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的意见》(发改高技〔2015〕1157号),提出要以激活消费市场为重点,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七月二十三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进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6号),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进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建议。九月二十一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带动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要求各地要细化实化政策措施,优化制度环境,强化要素保障,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加快推进新消费提质升级,形成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互动发展的新格局。
二、【解读分析】
《行动计划》着重强调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立足于发展大局,系统规划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自爆发以来,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新业态、新模式对支撑“六稳”、“六保”起到了重要作用。省府审时度势,全面深化数字浙江建设,在新基础建设、新数字生活服务、新共享生产模式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该行动计划是对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的集中贯彻落实,与省上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的意见》等文件进行了统筹衔接,力求串点成线,连线成面,做到系统整合,形成浙江省推进数字生活新模式发展的顶层设计。
第二,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创造数字浙江发展的新优势。培养和发展新的业态和模式,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从数字浙江建设和发展的实际出发,学习借鉴上海、北京等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行动计划》提出了全面开展"数字浙江626"行动(6项行动,26项重点任务),重点围绕数字赋能企业、个人和政府,赋能生产和生活,赋能城市和乡村,并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如"数字伙伴行动"、"未来工厂"、"虚拟"产业集群、"无人经济"、"个体微型经济"、"灵活就业"、"数字孪生城市"等,致力于培育和发展有浙江特色的新业态、新模式。
第三,坚持问题导向,构建“鼓励创新、审慎监管”的新生态;新型业态和模式正处在“新旧交织,破立共存”的阶段,对政策体系和监管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积极探索与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应的政策制度环境,着力破解企业数字化转型、灵活就业保障、新型生产生活场景等方面的制约因素。与此同时,坚守安全与质量底线,监管模式同步创新,要求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引导和处置,促进新业态、新模式的健康发展。
第四,做到以人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加速发展数字经济,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实施方案提出,要推动网上教育、远程办公、网络医疗、无人管理经济、数字文旅等便民惠民业态和模式的发展,拓展数字化创业就业空间,深化数字化治理,提升智慧化、便利化社会服务水平。
第五,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推进的新抓手。该行动计划突出了“整体推进”的思路,进一步加强了部门协作,明确了行动目标、任务举措和责任分工,推动工作形成合力;突出了企业主体作用,培育了新业态新模式示范平台和企业,复制推广了其典型经验和做法,成为实施该计划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