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涉企收费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的管理和整顿。暴发期间,一些行业协会商会根据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主动减免会费,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一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和规范的力度。一方面,行业协会商会具有很强的公共性,社会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因此需要始终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治理。另外一方面,现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继续整顿。第一,收费行为不够规范,包括强制入会、强制服务、强制缴费等;第二,收费标准偏高,不够合理;第三,收费监管机制有待完善。因此,针对这些问题,需要不断加强整治和监管。此外,由于今年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在这一特殊时期,还需要给予企业纾困、共渡难关,以克服暂时的困难,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收费方面的规范和管理。
二、【解读分析】
主要内容有:一是全面清理和取消违法收费。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强制会员制和强制收费,利用行政机关委托和授权的法定职责和事项收取非法费用,通过鉴定认可活动或职业资格收取非法费用,并立即全面清理和取消,限期退还非法所得。二是提高收费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收费标准和规范。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商会收费的一些重点领域的成本审核,及时降低高收费。第三,建立健全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加强源头治理。整合优化行业协会和商会,减轻企业长期支付负担。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为来自行业协会和商会的不合理收费的投诉和报告开辟渠道。引导行业协会和商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收费透明度。鼓励行政机关向行业协会和商会购买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和商会发挥更好的作用。
突出亮点和要求:第一,针对市场主体反映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违规比较集中的领域,明确提出了“五不准”的要求,即不准强制收取会费、费用,不准利用法定职责和政府委托事项收取会费、不准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会费、不准以职业资格鉴定名义收取会费,不准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重复收费。其次,针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性、透明度不高等问题,重点对会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制定标准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关于捐款,规定捐款的确定应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决定。对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分类原则,分别规定了具有一定垄断和强制性质的项目以及可以由市场调节价格的其他项目。第三,针对一些市场主体反映的收费过高的问题,文件提出了依法加强成本审核的方式,并对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督促指导,引导其综合考虑会员的经济状况、承受能力和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第四,针对收费监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强调要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源头治理。二是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发展改革、市场监管、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及地方各级政府的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规范治理,着力构建有效的综合监管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