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促销已成为企业扩大销售量的重要手段,加强对促销行为的规范势在必行。伴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尤其是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促销活动越来越广泛,促销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已经成为引领市场竞争的新热点,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仍将是企业的重要经营方式。大奖赛销售、虚假促销、不履行优惠承诺等不正当促销手段越来越多,影响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诚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强化促销行为规范,有效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为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是十分必要的。其次,促销已成为拉动消费的新途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已越来越紧迫。近几年来,经营者通过促销活动让利消费者,6·18“双11”等促销季不断刷新电商平台交易量,体现了促销对消费的强大拉动作用。同时,经营者利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使促销规则复杂化、促销花样翻新、促销行为真假难辨。严打各种不正当促销行为,真正让消费者在促销活动中“买不到亏,买不到好”,营造一个让群众放心的消费环境势在必行。第三,要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法规,形成监管合力;自成立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不断加大对市场监管法规的整合力度,成效显著。目前,我国关于经营者促销行为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中。原来的《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很难全面体现上位法的新要求,亟需对具体法律条款进行梳理和细化,制定专门的法规来规范促销行为。
二、【解读分析】
该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意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规范促销活动,维护公平竞争,为推动我国市场体系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坚持公平竞争,优化商业环境。商业环境即生产力,竞争环境。用公正、合理的监管来净化市场竞争环境,促使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促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消费者权益。我们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大力发展国内市场,推动大循环。将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作为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坚持包容审慎,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推动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在创新中发展,在规范中完善。以规范网络促销为重点,解决网上消费痛点堵点,提升我国网络经济的竞争力,扩大网络经济的竞争优势。坚持优化整合,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效能。对规范促销行为的规定规则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有关促销的法律法规要求,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规范透明的监管规则,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效能。
自成立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适应市场监管工作的新形势,加强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整合,发挥监管合力,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草案)。在立法工作上,坚持开门立法,集中精力解决突出的问题,广泛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十多次。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专家学者、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和消费者保护组织征求意见。公开征询公众意见共132条。《规定》是在广泛吸收各方意见和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条例共六章三十一条,分别为总则、促销行为的一般规范、有奖销售行为的规范、价格促销行为的规范、法律责任及其他规定。首先是总则,主要是对本规定的立法目的、上位法依据和基本原则等作了原则性规定。第2章是一般规范,主要是对促销活动中经营者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如不得利用虚假信息进行欺骗、误导消费者及相关公众等方面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作为交易场所提供方,还规定了平台内经营者组织相关促销活动时应遵守的规则,以及协助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义务。第3章是有奖销售行为的规范,对经营者采用有奖销售的方式进行促销的经营行为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对有奖销售行为进行分类,细化了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认定标准,将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奖金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5万元,并对经营者在有奖销售过程中的责任作出了规定,为企业遵守法律法规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导。第4章价格促销行为规范,主要是对经营者进行价格促销时应遵循的规则进行规定。对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或者期限的,应当明显标明。对于经营者在进行促销时出现的“先涨价后降价”现象,明确规定了折价、降价基准等。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对促销活动中构成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