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社区建设、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残疾人康复、禁毒戒毒等领域直接从事社会工作并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才。近几年,特别是“4·13”事件以来,我们坚持“双轮驱动”,大力推进岛内外人才引进,认真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第一,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的激励机制。这一年,省委、省政府首次评选出9名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为“全省优秀社会工作人才”,省民政厅建立了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帮扶联系县市区体系,大力激发社会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第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被列入省级人才目录。在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开发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被纳入海南省高层次人才队伍中,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被纳入海南自由贸易港首批对外公开招聘的专业人才队伍中。第三,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各市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每年安排几十个社会工作人才项目,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发展,全省注册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83家,成为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其作用的重要平台。
当前,全省已有近千名社会工作者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并有大量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和相关社会组织工作者直接从事或参与社会服务,服务范围已从民政领域扩展到心理健康、禁毒、戒毒、矫治帮教、青少年事务、妇女儿童关爱等多个社会建设领域,在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前海南省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仍然存在着发展基础薄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待遇偏低,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短缺等问题。为了解决制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瓶颈问题,保障社会工作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解读分析】
《意见》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要求,具体提出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各项任务。
首先,明确了指导思想,原则和总体目标。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实施意见》提出了“四个坚持”的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方向;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定编;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持保障基层,稳定一线。与此同时,我们在总体目标中提出,到2025年,城市社区至少要有2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农村社区至少要有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中央政法委、民政、教育、公安、司法、卫生、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系统内的基层服务机构和相关事业单位,要普遍建立一定比例的社会工作岗位;每个市(县)要培育2个以上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效地吸收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基本实现相关社会工作专业领域和城乡社区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全覆盖。
第二,加快社会工作岗位的开发。社工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和多个单位类型,根据基层群团组织、城乡社区及相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性质和特点,明确提出了社工岗位设置、城乡社区岗位设置、社工岗位开发、加强社工岗位培训、发展中心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方面的岗位设置要求。就社会工作职级制度而言,将社会工作岗位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打通了职级晋升通道;
第三,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激励保障工作。积极构建跨区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合作新机制,鼓励海南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国外、境外继续深造交流。制订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技能鉴定标准。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初次就业的薪酬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建立相应的年度薪酬自然增长机制。把社会工作高级专业人才纳入海南省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要定期举办省级社会工作人才奖评选表彰活动,鼓励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慈善机构、有条件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法设立社会工作人才奖。
第四,方针要落实。这是加强海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又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关键性政策,为确保落实,《实施意见》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在落实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要求各市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政策体系。二是落实《意见》要求,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薪酬待遇和激励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激励保障。并要求加强监督和落实,确保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拥有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其薪酬待遇和职业地位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