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强化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法制化,是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优化旅游环境,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迫切需要,是体现海南省社会人文关怀,提高海南省社会文明水平,促进海南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条例》,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既是对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关注的回应,也是构建无障碍旅游环境,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有力举措。
二、【解读分析】
该法规的主要特点和亮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各类无障碍设施建设。该法规进一步扩大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范围。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城镇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区和住宅建筑等都应进行无障碍建设,在此基础上,还规定了农村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区等的无障碍建设要求,为推进海南省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保障。为了确保新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条例在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三同步”的基础上,提出了更严格的标准,要求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必须“四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为了确保从源头抓起,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条例》规定,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的项目不予批准或者许可,不符合无障碍环境设计的文件不得通过设计图审,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二)突出海南特色,努力建设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匹配的无障碍环境。为了进一步加强海南省旅游硬件建设,提高自贸港建设水平,《条例》规定,在海南省公共交通系统中,公交公司等应配置一定比例的无障碍车辆,以方便乘坐轮椅乘客使用;在公共服务场所的公共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免费供肢体残疾人使用;在4星级以上宾馆配置一定比例的无障碍客房;在旅游景区出入口、游客中心等设置无障碍通道;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服务场所配备轮椅等无障碍设备。只要采取这些措施,就一定能进一步提高硬件建设水平,促进海南省旅游产业的发展,推动海南省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建设。
(三)扩大服务范围,体现海南省社会建设的温度。本条例本着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对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无障碍需求给予全面考虑。首先,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为残疾人集中就业的用人单位提供无障碍设施。第二,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居家无障碍改造补助的对象是贫困家庭,海南省根据实际情况,扩大了对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家庭的补助范围。第三,规定保障房项目应配置一定数量的无障碍住房,以满足行动不便者,如残疾人和老年人对无障碍环境的需要。第四,规定公共服务机构应当推进有关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群体的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通过以上措施,从就业、居住、出行等方面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全面融入奠定物质基础,进一步扩大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覆盖面,彰显人文海南的情怀。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无障碍环境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无障碍三分建,七分管。该法规结合海南省实际,细化了无障碍设施所有人或管理人的管理和维护责任,强调不得破坏、侵占无障碍设施或改变其用途,规定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及时恢复其使用功能,等等。该条例赋予相关单位和社会成员进行监督的权利,并规定了残联等相关单位及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可以就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予以处理。此外,还进一步加大了惩戒力度,明确了违规占用无障碍停车位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并根据相关规定将违规行为纳入社会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加大了违法成本,确保了《条例》各项规定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