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安保工作是学校事业发展的底线要求,确保师生安全是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领导一直关注师生的安全问题,特别强调要把学校的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目前,海南省有各级、各类学校4500多所,在校学生210万余人,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家庭的和谐与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是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首要任务。应当说,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7年至2019年,溺水死亡人数连续下降。但由于海南四面环海,岛内水系发达,江、河、湖、海、塘、库、沟等水域面积大,学生溺水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开学时间推迟,海南省持续高温,家庭、社会、学校共同监管不力,学生溺水事件时有发生。根据统计,2020年海南省学生溺水事故与死亡人数比2019年有所增加。对此,省委、省政府要求,要举海南省之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学生溺水。
二、【解读分析】
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和梳理了海南省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频发的原因,针对发生地点、时间、重点人群等问题,分析梳理了各级政府、各行业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家长在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采取的措施,通过建立健全预防溺水联动机制、联合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安全教育和游泳教育、加强各类水域监督检查等手段和措施,劝阻和干预学生涉险游泳、戏水等不安全行为,依法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该文件明确了各方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如下:
第一,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溺水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防溺水工作负主要责任。建立省、市、县三级预防溺水联动机制,定期开展预防溺水专题研究,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增加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溺水预防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乡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各村委会及相关人员开展溺水预防工作,统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巡查管理、救生救护等工作。
第二,教育部门承担预防溺水的全面协调职责。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工作体系,加强溺水预防研究,总结溺水预防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报告。经常举行学校安全会议,部署学校的防溺工作。监督和指导学校做好溺水预防教育、宣传和管理工作。加强学校游泳池及安全应急演练基地建设,开设游泳课程,强化游泳应急训练。负责领导、组织、督促、检查和考核预防溺水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的查处。
第三,防溺机制的其他成员单位履行防溺行业监管职责。一是水务、农业农村、资源规划等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水域的人防、物防、技防力度,及时劝阻和干预学生涉水不安全行为。二是宣传部门、督查室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和督查力度;三是公安、应急、卫健等部门加强对溺水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及时处置和救助。四是妇联、民政、共青团等部门要关心和帮助大学生成长,丰富他们的校外生活。
第四,学校要履行防溺水安全教育职责,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和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扎实开展"六个一行动",开发校本防溺课程。举办防溺水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防溺水教育的认识和参与程度。继续加强对学生的游泳教育,教给学生自救互救的技能。建立农村学生、留守儿童、爱冒险游泳、爱戏水学生的重点关注台账。要建立完善的家校沟通机制,提高家长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