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为了稳定生猪生产,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生猪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政策深化、措施落实、目标细化、布局规划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鉴于今年生猪生产能力明显下降,猪肉供应偏紧,《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取消超出法定限额的禁养区,保障生猪产业发展用地,强化猪肉市场供应,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等。提出了调整和优化生猪产业布局,推进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促进饲料业优化升级,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快屠宰行业转型升级等五项措施。
二、【解读分析】
以当前恢复生产保供给、以长远转变方式促转型为主线,进一步完善生猪稳产保供扶持政策体系,不断增强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推动构建生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供给安全、产销协调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建议到2022年,全省生猪自给率达到70%以上,生猪规模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5%以上,猪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生猪规模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8%以上,猪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
该方案还明确了生猪稳定供给量和保供量的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并对全省70%猪肉自给率的总体目标,细化分解到各设区市,推进目标任务落实。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生猪主销区支持主产区发展生猪生产,建立由销区到产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形成对主产区养猪生产和主销区肉食保障相结合的格局。
该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政策扶持力度。对种猪养殖场、规模养殖场进行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能力,建设清洗中心、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配套设施,实行种猪良种补贴,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品种和数量。信用保险方面,继续对种猪、规模猪场实行贷款贴息政策,贷款期限最长为2020年12月31日,建设资金贷款也列入贴息范围。实施能繁母猪临时保险政策,由保险金额1200元提高到1500元。交通政策方面,将仔猪、冷鲜肉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2020年6月30日前,允许所有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冷鲜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就环境影响评估而言,取消一切超出法律和法规规定的禁止和限制养猪的规定,并将在禁养区内关闭和搬迁的规模化猪场(户)迁往外地以支持重建。对于非禁养区内符合养殖规划和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规模猪场,不得随意关停拆除;对于因不能达到环境保护要求而停产的规模猪场,要在整改达标后尽快恢复生产;对于确实需要关停或拆除的,要给予合理的过渡期,并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实行异地搬迁。土地保障方面,将生猪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符合规划、生态循环的生猪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农村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计划,鼓励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保障生猪产业发展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