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减轻企业负担、加强金融支持、稳定就业保障、协调保障服务……12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李强解读了江苏《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保持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江苏是中小企业大省,范围广,数量大,贡献突出。"李强介绍,截至2019年底,全省中小企业总数超过300万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9%;其中,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44422家,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97.7%。主营业务收入68913.3亿元,占全省以上指定行业的58.0%,利润总额3818.0亿元,占全省以上指定行业的56.7%。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然而,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给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带来了巨大冲击。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了解的现状,大多数中小企业已经受到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主要是制造业和服务业。难点体现在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和生产要素的很多方面: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物流运输都受到制约;资金周转压力巨大,很多企业无法正常开工,无法有效开展生产;企业就业难保障,人员流动受限。已经到达岗位的员工需要保证安全,并提供相应的防疫物资和餐饮住宿用品,这对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及时出台省级措施,缓解疫情影响,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李强说,《政策措施》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回应企业的关切和困难,更有针对性,突出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给企业以收获感,帮助中小企业稳定信心、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二、【解读与分析】
围绕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和关键环节,《政策措施》分四个部分出台了22项措施,全部是干货。针对企业最关键的减负问题,《政策措施》提出了减免相关税费、缓缴申报税、降低企业租金成本、补贴运营成本、加强财政贴息支持、维持疫情期间企业基本运营等六项具体措施。在支付中小企业账户以保持现金流方面,强调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在疫情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中小企业账户,必须积极、按时、足额支付各种应付款。在减免税方面,因疫情遭受重大损失或重大损失的中小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客运、餐饮、住宿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税收。针对企业的持续经营,《政策措施》加强金融支持,增加信贷支持、融资担保,加强金融服务,完善保险保障,帮助企业及时获得经营所需的现金流。信贷支持“用数字说话”:对于疫情防控期发放的小微企业普惠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原则上在前一年同类企业平均水平的基础上降低50个基点,贷款利率至少降低30个基点。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银行机构和地方金融机构应降低利率,促进不还本贷款展期,加强金融服务。2020年,全省银行业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贷款规模不得低于去年同期。省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搭建了绿色通道,计划运营期限为6个月。选择省级银行机构,整合各类贷款服务公司(资金),以优惠利率为广大中小企业办理中期营运资金贷款(含不还本贷款)和贷款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为绿色通道中小企业贷款提供再融资和再贴现支持,省级财政为绿色通道中期营运资金贷款业务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分担支持。中小企业吸纳了大量就业岗位,面临疫情期间的稳定就业问题。针对企业就业问题,《政策办法》实施了帮助企业稳定岗位、缓缴社会保险费、优化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扶持中小企业就业等一系列政策,帮助解决企业就业问题,尽可能保证员工就业稳定。对于受疫情影响最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中小企业,纳入困难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定的工作回报,简化了中小企业申请手续,有效稳定了就业岗位。受疫情影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经批准可以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延期付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延期付款期间免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