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牢政治责任推进巡察高质量发展
宁波市委书记 彭佳学
省委出台《关于市、县(市、区)党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宁波市委自觉把政治巡察放到全局的重要位置来部署推进,加强学习贯彻,全面压实责任,推进巡察工作迭代升级,着力把宁波巡察工作打造成“高水平监督高地、高质量发展样板”,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把准“巡”的定位,始终把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放在首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通过深入学习,我深刻感受到,巡察是政治巡察,本质是政治监督。必须坚持高处着眼明方向,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对宁波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自觉跟进、服务、保障“国之大者”,推动巡察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必须坚持实处着手抓重点,在巡前通报、个别谈话、巡察报告等各环节,突出对“一把手”和关键少数进行“政治画像”,精准把握和发现在政治上存在的温差、落差和偏差问题。必须坚持严处着力强震慑,紧扣宁波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主要矛盾和存在的突出作风及腐败问题,严实问题整改,严肃正风肃纪反腐,持续释放巡察利剑的强大震慑效应。
发挥“领”的作用,切实把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扛在肩上。巡察是党委(党组)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直接抓手。作为市委主要负责人,我深刻认识到,必须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巡察工作当作“书记工程”来抓。一方面,亲力亲为,抓牢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实施意见,用好“七张问题清单”工作机制,落实落细“四个亲自”要求。要求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另一方面,严督严促,推进组织实施责任和具体实施责任落实。在全力支持的基础上,严格督促市委巡察机构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压力传导、指导督导和责任落实情况考核评估,推进巡察利剑直插基层,让群众感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
推进“融”的深化,全力把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落到实处。巡察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牢固树立系统思维,构建全市巡察“一盘棋”格局。多跨协同,强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察、派驻等监督有效贯通,与组织、审计等监督协同协作,强化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享共用,加快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上下联动,强化市县两级一体实施,发挥市级“统”的作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明确联动方式,为开展上下联动提供制度保障。靶向立体,强化巡察方式综合运用,以常规巡察为主,结合巡察对象特点和巡察任务要求,视情开展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延伸巡察、“点穴式”巡察,全面提升巡察质效。标本兼治,强化“一巡三促”作用发挥,建立健全巡察整改责任机制、清单式整改机制、日常督促约谈以及整改会审、验收、评估报告机制,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促建、促治。
强化“严”的约束,坚持把锻钢铸魂、全面过硬抓在手中。把巡察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以换届为契机,切实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坚持在政治建设上聚力,以模范生的标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坚持在业务能力建设上着力,完善巡察干部培训常态化机制,打造“线上+线下”全方位、全覆盖、标准化培训体系,与时俱进增强履职能力。坚持在数字化建设上用力,以“重大巡察问题清单”应用建设为抓手,提升数据分析和运用的广度深度,加快打造“数智巡察”。坚持在纪律作风建设上发力,建立健全巡察干部准入、管理、监督和激励制度机制,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严防“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