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第一,编制背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建设海洋强省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域海洋意识、沿海意识、开放意识,全面提升浙江省海洋经济实力、海洋创新能力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动浙江省海洋强省建设再上新台阶。
第二,编制过程。该计划的制定主要分为四个阶段。1.进行专题研究。袁家军书记、郑栅洁省长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此,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于2020年6月启动《规划》前期研究,组成工作组,开展高水平建设浙江海洋强省专题研究。2.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牵头,于2020年12月成立浙江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专班,在前期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起草形成规划草案。3.专班协同改造。明年1月11日,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根据成员单位反馈,对《规划》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规划》(讨论稿);1月18日,郑栅洁省长主持召开第一次海洋强省建设专题专题会议,听取《规划》(讨论稿)编制情况汇报。4.书面征求意见。多次书面征询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的意见,并完成专家论证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二、【解读分析】
第一,基本框架。计划分三大部分,具体11项。首先,提出了发展的基础和总体要求。二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全省全域陆海统筹发展新格局的构建,加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世界级临港产业集群,打造世界一流的大宁波港,提高宁波港的开放能力,优化海洋经济的内陆辐射能力,提高海洋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水平,完善海洋经济的“四大”支撑体系。三是提出了规划保障措施。
第二,主要内容。该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10个方面:1.发展基础。对“十三五”期间浙江省海洋经济、海洋产业、海洋科教、海洋基础设施、海洋港口、海洋开放、海洋生态等方面取得的成就进行总结和分析,科学研判,提出当前建设浙江省海洋强省的机遇和挑战。2.一般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其中海洋经济实力稳居全国第一方阵,海洋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列,海洋港口服务水平达到世界一流,双循环战略枢纽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全国标杆,并提出了这5个方面25项量化指标。3.在全省范围内构建陆海统筹发展新格局。建设“一环、一城、四带、多联”的陆海统筹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一环”引领,即以环杭州湾地区作为海洋科创平台的载体,强化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能力。4.加强海洋科技和创新能力。一是做好海洋科创平台的主体工作,大力提升海洋科创平台的能级,积极培育海洋科技型企业的主体力量,加强国际海洋科技合作。二是加强海洋类院校与学科的研究能力,提升海洋类院校的办学水平,加快涉海专业建设步伐。三是推动重点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强海洋科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5.打造世界一流的临港产业集群。一是聚合形成两大万亿级海洋产业集群,即以绿色石化为支撑的万亿级油气全产业链集群和临港先进装备制造业万亿级集群。二是要培育和形成三大千亿级海洋产业集群,即现代港口物流服务业千亿级集群,现代海洋渔业千亿级集群,海洋休闲服务业千亿级集群。三是要积极做大做强海洋产业集群,即海洋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海洋新材料产业集群、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和海洋清洁能源产业集群等多个百亿级海洋产业集群。6.建设世界一流的强港宁波港。一是完善世界一流港口设施,打造世界级全货种专业化码头群,打造智慧绿色平安港口,不断提升宁波港在国际货运体系中的枢纽地位。二是着力打造宁波东部新城和嘉善新城两大航运服务高地,形成多个航运服务新载体。三是建立多元化的运输示范港,加快海港、河港、空港、陆港和信息港的一体化发展。7.提高开放海洋经济的能力。构建“一带一路”国际贸易物流圈,构建长江经济带江海联运服务网络,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港口和航运的协同发展,深入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国际海洋经贸合作。8.海洋经济内陆辐射能力的优化。一是加强了金衢丽省内的连通性,加强了义甬舟开放通道的辐射支持,加强了金义浙中城市群、衢州四省边缘中心、丽水浙西南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二是加强跨省域腹地拓展功能,拓宽建设内陆地区经贸合作新通道。9.促进海洋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一是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强对海洋资源的保护与修复,加快处理历史围填海遗留问题。二是要完善完善陆海污染防治体系,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加强入海污染物的陆源控制。三是加强海岸带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完善全链条闭环管理的海洋灾害防御体制机制;10.健全海洋经济“四大”支撑体系。要深入贯彻落实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山海协作升级版建设等重大改革,打造海洋经济发展的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涉海科创高地等重要平台,创新一批海洋经济重大政策,多措并举,多措并举,打造一批领先全国的海洋经济引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