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为了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在乌鲁木齐市的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升级的实施意见》(乌政办发〔2016〕85号)、《关于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乌政发〔2017〕68号)、《关于明确优先采用装配式技术的建筑工程范围的通知》(乌政办发〔2018〕159号)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结合乌鲁木齐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通知》充分征求了各地区(县)和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卫健委等部门成员单位的意见,经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
二、【解读分析】
第一,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装配式建筑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预制部品构件进行装配的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和其他符合装配式建筑技术要求的结构体系,装配率不低于50%,室内采用全装修。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办公楼、医院、学校、幼儿园、文化体育场馆、市政综合管廊、工业园区的标准房、公交站台等新开工项目要全部采用装配式建设。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水磨沟区红光山会展片区、达坂城区新型建筑产业园、建筑新材料产业园等为乌鲁木齐市装配式建筑应用示范园区,新建建筑应100%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鼓励引导社会投资项目建设装配式建筑,凡建筑面积在10万-20万平方米的项目,装配式建筑比例不低于10%;凡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装配式建筑比例不低于15%;积极扩大装配式桥梁应用规模。
第二,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大力推广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可以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也可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对于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可以按照技术复杂的工程类别,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装配式建筑项目应将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技术)应用于设计、生产、施工、运营管理阶段,优化装配式建筑的整体规划和资源配置,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数据库,为实现装配式建筑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责任追溯提供信息技术支持。装配式建筑全部采用室内全装修,室内全装修应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等进行一体化设计和配套施工。提倡组装式装修,提倡干法施工,减少现场湿作业。我们将积极推广整体厨卫、同层排水、轻质隔墙板等材料、产品及设备管道的集成技术,加速智能家居产品和管道的应用。
第三,加强行业监管。加强项目的源头管理。教育、工信、住房保障、城市管理、交通、文化、卫生、机关事务管理、体育等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要求,严格执行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按照装配式建筑施工,增量成本计入项目施工成本。做好立项审批工作。对于本通知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设项目,发改部门要在立项阶段对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申请报告)中关于装配式建筑落实情况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加强城市规划审批和土地管理工作。与实施装配式建筑相对应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在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中提出装配式建筑的建设比例,并在规划设计方案中对装配式建筑的各项指标落实情况进行审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根据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依法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将装配式建筑的建设指标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对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设项目,将其纳入并联审批范围,实行“一表一表”“一单一制”,实行一次告知、一次备案、一次公示等制度,做好施工许可、招投标等政务服务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新质〔2017〕8号)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设计、审图、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的监督,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加强对预制构件的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乌鲁木齐市建筑材料及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了预制构件产品的安全可靠。加快建材产业布局。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合理布局混凝土预制构件产能,建立钢结构建筑研发、生产示范基地,整合钢结构产品、内外墙板、楼板、内外装修材料等上下游产品。
第四,强化了各方的主体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装配式建筑的实施要求,组织开展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工程建设活动。如设计图纸因变更而改变了预制装配率,应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图。项目竣工时,组织对装配式建筑的配套率进行核查,达不到标准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应鼓励施工单位建造装配式建筑A级以上。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设计,根据《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2016)、《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规程》(XJJ085—2017)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节点构造规范》(15G310)等标准、规范和图集进行设计,编制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专篇,明确建筑装配率、层数、全装修、预制构件品种规格、主要结构构件连接方式、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并做好现场服务。组装混凝土结构专业的设计图纸应包括结构施工图和混凝土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图。施工图纸审查机构应根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XJJ116—2019)及附件中有关指标,对装配率、全装修等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中注明有关指标,对于未达到指标要求的项目,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
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组织生产,并建立健全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的质量追溯体系。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采用钢筋注浆套管连接时,应编制套管注浆连接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制定监理规划和专项监理细则,严格执行,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现场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