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备考> 备考详情

【浙江遴选政策理论】《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政策解读

华图教育 2021-05-14 10:42

一、【资料背景】

私营、小型企业已成为浙江经济的金名片,成为浙江最具特色、最具资源优势的产业。2015-2020年,浙江将滚动实施两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上下联动,各方共同努力,成功助推质量提升、健康发展。目前,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党中央、国务院、浙江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意见》和《国务院2021年工作报告》中,多次强调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省委书记袁家军在中央党校2020年秋季培训班上的一次专题讲座上,明确指出“实施三年成长计划,是浙江省近年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今后三年迭代实施指明了方向。

目前,受新冠病全球大流行的冲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断链风险,反全球化、单边主义等因素叠加,世界经济失衡及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地缘问题进一步加剧。中小企业基本集中于初级产品供应和服务领域,受疫情影响更加明显,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未来的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与此同时,中小企业长期以来还存在着技术人才、资金、市场营销资源不足等短板,仍然面临厂房租金、劳动力成本、原材料成本上涨等压力,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自暴发以来,仍然没有恢复到往年的正常水平,赢利难度明显增加,这都说明了继续反复实施三年规划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二、【解读分析】

首先,就主要目标而言。就总体方向而言,与前两轮相比,这一轮在数量增长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小微企业内在质量效益的提高和外部要素供给的保障,围绕效益、创新、人才、金融等方面,提出了更多的指标。就细分指标而言,与前两轮相比,此次延续的是新增微型企业、新增工业小升规企业、新增科技型微型企业、新增工业微型企业增加值增速,主要是考虑到规模增长是实现“六个确保”、“六个稳定”的必要前提;此次完善的是在开放实验室和科研设施设备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浙里检”服务订单数,在金融目标方面,进一步增加小微企业首贷户指标;此次新增的是小微企业培育库、小微企业专利培育、小企业员工培训等指标。

其次,从重点任务的角度出发。突出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新”方面:第一,全力打造小微企业未来发展的新优势,核心是提升小微企业创新能力。1.在此基础上,继续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对高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再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5%的政策给予奖励;2.鼓励小微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争创“品字标”品牌,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3.省、市、县联合建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4.深化小微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小微企业建立智能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5.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省财政对网上国际性会议给予补助,并推动各地对中小企业网上参展给予适当补助。第二,全力构建中小企业发展所需的资源要素供给新体制,其核心是畅通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要素流动。在此基础上,针对前两轮的情况,提出了新的举措:1.开展省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次贷款者扩大三年行动,并加快培育首次贷款者;2.加快推广贷款代码,多渠道帮助小微企业获得信贷;3.以高新区为重点,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增量扩大,鼓励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保险和建立风险资金池;4.开展小微企业知识更新和职业技能培训行动,举办职业技能竞赛;5.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多方合作的“小微通”综合服务云平台,鼓励各地建设个性化、特色化子项目。第三,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让浙江成为最佳的小微企业营商省。相对于前两轮,这一轮提出的新举措包括:1.推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赋予企业登记和注册自主权;2.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纳税等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推进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建设;3.深入开展"转供电费码"行动,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素成本负担;4.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继续执行普惠金融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5.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培育和保护工作。

更多推荐

建好新农村,走进新时代_遴选笔试备考

2023-06-12 15:58

山寨乌梅瞒天过海,打击消费欺诈不能手软_遴选考试面试热点

2023-03-22 23:24

典籍中的文化传承_遴选考试面试热点

2022-12-29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