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桦甸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计划面向全市各部门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选拔人员范围及数量
全市各部门单位服务期已满的在编在岗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拟选拔公务员职位1名(综合岗位),事业编制人员1名(综合岗位)。
选拔人员资格条件
岗位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文字综合、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经历者优先;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作风优良,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因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拔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取综合成绩第一名作为考察对象,如考察不合格将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选择新的考察对象。考察合格后按程序调入。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结合方式进行,其中个人报名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5月14日
报名地点:市委巡察办综合科(桦甸市清水大街1号)
联 系 人:吴 潭
联系电话:66221727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报名表。
附件:报名表
中共桦甸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