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通化县域外人员回引渠道,集聚一批有经验、素质高、能力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现开展通化县域外事业单位人员回引工作,公告如下:
一、回引对象
回引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本人父母、配偶、配偶父母有一方为通化县户籍的,域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本人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在通化县企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或在通化县有房屋产权的,域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回引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工作2年以上,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符合调转有关规定的。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5日以后出生),教育、卫生专业技术领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5日以后出生)。
4.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执(职)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
5.有调转意愿的,应征得现工作单位的同意。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回引:
1.曾因严重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构成犯罪的。
2.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4.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
6.不符合调转条件的其他情况。
三、回引程序
1.个人申请。将附件2:《2024年度通化县域外事业单位人员回引申请表》、附件3:《2024年度通化县域外事业单位人员回引信息表》、身份证、执(职)业资格证、编制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明(户口本、房屋产权、社保缴纳证明)等扫描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回引岗位及报名邮箱等信息详见附件1)。
2.登记受理。县人才服务中心及用人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登记造册。
3.组织面谈。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时间:2024年3月10日上午9:00,地点:通化县第八中学B座,面谈形式另行通知。
4.确定人选。面谈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面谈成绩不及格人员,取消回引资格。回引岗位人数为1人的,以最高成绩确定回引人选;回引岗位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回引人数1:1的比例,采取双选的形式确定回引人选。
5.复审和考察。用人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拟回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回引资格。
6.组织体检。组织拟回引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回引资格。
7.审批调入。经县委编委会研究确定后,用人部门为其办理调入手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回引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回引的事业单位人员纳入相应编制管理,在通化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回引的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跨行业调转,职级、职称等事宜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18:00。
4.调入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
5.如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涉及编制调整等工作,按照省、市、县机构改革方案进行岗位调整。
6.本公告由通化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发布网站:http://www.tonghuaxian.gov.cn/
政策咨询:通化县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5-5770837
附件1:2024年度通化县域外事业单位人员回引岗位表.xlsx
附件2:2024年度通化县域外事业单位人员回引申请表.xlsx(正面、反面两个工作表)
附件3:2024年度通化县域外事业单位人员回引信息表.xlsx
通化县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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