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2015年9月,习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坚持为农民服务的宗旨,继续进行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加快发展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今年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综合合作试点,构建农民生产生活综合服务平台”。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结合河北省实际,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自2015年河北省启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来,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农民增收致富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但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仍存在着组织体系不完善、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需要继续深化综合改革。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和省供销社起草了《方案》。
二、【解读分析】
《方案》包括六个部分,20个要素。
首先要明确总体要求。并对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将更加完善,为农服务的功能将更加完善,社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将更加强大,治理体制将更加完善。"十一五"期间,全省供销系统的销售、利润和资产总额年均增长率均超过8%,在全国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名列前茅,实现增比进位。
其次健全组织体系。并提出四项具体的改革措施。1.要强化省市供销合作社的领导作用,省社要重点加强本地区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管理、教育培训,促进区域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2.要加强各级社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资金关系和业务关系,做好系统发展的龙头。3.健全县级供销合作社人员队伍,将县级社机关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县级社机关,推进县、乡一体化,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基层综合服务网络。4.加快基层社的分类改造,明确不同基础层次基层社的改造形式,明确较有实力的基层社承担涉农政策项目的实施和公益性服务,形成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5.加强供销合作社与村“两委”的合作,融入“五位一体”的农村组织体系,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建生产生活服务平台,共抓发展项目,共育人才,共抓乡村振兴,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第三,提升服务能力。并提出四项具体的改革措施。1.扩大农业生产服务领域,在省级建立农资采购和农机服务联盟,在市县建立服务公司,在乡镇建立农业全产业链服务中心,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服务体系。2.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建立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联盟,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构建全省农产品冷链物流主干网络;3.稳步开展信用合作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搭建金融机构下乡的平台。稳定推行“政银社合作”的金融支农模式,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第四,构建城乡社区一体化服务体系,2021年,在10个县(市、区)开展“县乡村”三级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建立村级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生产、供销、信用、党务、政务、公益等一条龙综合服务;探索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和农村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
第四,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并提出三项具体的改革措施。1.搞活经营管理机制,加强党对社有企业的全面领导,选优配强社有企业领导班子,健全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2.优化重组社有企业,做强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构建新型的为农服务产业体系;3.引进一批立社、兴社、强社的大项目好项目,提高为农服务的实力和能力;4.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实行“一个风险点,一个领导,一个班,一个律师事务所”的风险化解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企业债务结构,保障资金链安全。
第五,治理机制的创新。并提出三项具体的改革措施。1.健全运行机制,规范和加强联合社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三会”,确保联合社规范运作。2.理顺社企关系,落实各级理事会中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职责,厘清社企界限,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3.加强从严治社,制定权力清单,实行全覆盖的审计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全面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第六,要优化改革环境。并提出四项保障措施。1.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相关省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各市县也成立了相应机构。2.各级政府要优先支持供销合作社项目建设和发展新兴产业,增强为农服务的实力和能力。3.由省领导小组负责督导检查,每年分解目标任务,适时开展督导检查,以查促改,以查保进度。4.加强宣传引导,搞好供销合作社的宣传报道,营造一种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