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到2020年底,北京地区已建成各类人才服务机构2460个,从业人员超过5万人,全年通过网络发布1.35亿份人才招聘信息,为1235.19万人实现就业和流动。人才市场已成为北京地区人才流动的主渠道,是用人单位招聘人才、实现人才就业的重要载体。北京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产值已达3000亿元,居商务服务业第三位,所占比重达12.4%,显示出机构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供需对接日益紧密,业务全面发展的良好态势,是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二、【解读分析】
《办法》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自律、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营造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环境,使“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地结合,相互促进。
《办法》首次将人力资源服务业纳入北京市高精尖产业登记指导目录,并充分运用各类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发展;鼓励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组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制定并发布国际领先的团体、企业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鼓励用人单位采用人力资源测评、招聘流程管理、人力资源培训、管理咨询、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等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人才服务产业园是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有利于完善产业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促进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园区集聚,更好地发挥园区培育、孵化、展示、交易等功能。方案提出,北京市应建立国家级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方案和相关政策。北京市已建成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通州园区于2019年10月开业运营,入驻机构近50家,全年服务用人单位1.7万家,就业人员59万人,新增就业岗位4.2万个。同时,朝阳、大兴、丰台等区也在积极申报国家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找工作关系到数以万计劳动者的权益,尤其涉及到许多劳动者的个人信息。2022年央视“3·15”晚会点名曝光部分招聘网站出售求职者简历的问题。针对这一点,《办法》明确规定了求职者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并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保护求职者个人信息方面要做到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即三个“应”一个“不应”:首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对求职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求职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并及时处理有关求职者个人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二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收集、储存、使用、处理、传递、提供、公开求职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并经求职者同意,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明确说明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三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应当建立求职者个人信息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网上下载超过合理需求的求职者个人信息。一项“不允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允许将求职者个人信息提供给任何没有委托该机构发布招聘信息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