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为了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制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01号)的要求,结合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的实际情况,以及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武汉市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武汉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二、【解读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湖北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药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武汉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修改程序:高度重视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的修改工作,成立了食品药品应急预案修改小组。经过反复讨论并结合实际形成初步草案,工作小组于6月24日、7月31日两次征求了15个区、23个成员单位的意见;11月11日由市司法局进行了司法审核;12月8日由市政府办公厅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后,第三次征求了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区人民政府的意见。第三次征求意见共收到111次反馈意见,其中61次反馈无意见,57次修改意见,2次未被采纳,4次部分采纳,其余均被采纳。参考反馈意见,综合研究完成修改后,形成代拟稿,报市政府办公厅审定印发。
主要内容:第1章总则,明确了预案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故分级及工作原则。第2章组织机构与职责主要明确指挥机构、办事机构、成员单位、技术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分工。第3章监测预警评估,主要是对监测预警事件评估提出要求和标准。第4章报告和通报明确了信息报告和报告的主体、时间框架、内容、形式和标准等相关要求。第5章对应急响应进行了响应分级,明确了应急响应、政府和部门先期处置、指挥协调、应急措施、检验分析评估、响应级别调整与终止、信息发布等工作内容。第6章的后期处理规定了相关的善后处理,奖惩,整改落实和总结报告等要求。第7章应急保障涉及医疗、人员、物资、经费、技术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和明确。第8章预防和应急准备的具体说明和要求包括宣传培训、学习演练。附则9对预案的管理、更新、解释和执行作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