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提高红岩革命旧址的保护水平,对于弘扬红岩精神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他指出,“要大力弘扬红岩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政府高度重视红岩革命旧址的保护工作,市委五届九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合理利用红色资源,继承红色基因,加强红岩村、曾家岩、虎头岩等“红色三岩”的保护提升,弘扬红岩精神。陈书记强调,“中共中央南方局在艰难险阻中开拓新局面,孕育出了红岩精神不朽,必须继承发扬好红岩精神。唐良智市长呼吁:保护红岩革命文物,合理利用红色资源,弘扬红岩精神,传承红色基因。2004年,《重庆红岩遗址保护区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对《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一系列修订,迫切需要结合红岩革命旧址保护的新要求,对《重庆市红岩革命旧址保护区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解读分析】
以下是主要内容:第一,关于《办法》的调整范围问题。重庆市涉及红岩精神及其重大历史事件的革命文物共有21处,其中以红岩革命文物为核心的4处,即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旧址、中美合作基地集中营旧址、桂园、《新华日报》总馆旧址等四处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均由红岩联线负责管理。该办法将其确定为红岩革命旧址的保护管理范围,其余红岩革命文物的保护管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红岩革命旧址的保护问题。一是明确红岩革命旧址保护规划要求,以及违反保护规划的处理办法;二是完善维修养护和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加大红岩革命旧址维修养护力度;三是加强场馆建设,明确场馆、周边道路、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的维修养护责任;四是明晰其他产权人的维修养护责任,明确维修养护义务,如签订保护协议等。第三,关于红岩革命旧址的合理利用问题。一是规定红岩革命旧址应开放,并丰富馆藏的征集和展陈;二是鼓励丰富展陈内容,拓展展陈形式,开展互动体验活动;三是鼓励推动红岩数字化、智慧化博物馆等现代传播形式的建设;四是细化监管责任,解决破坏保护区旅游秩序的突出问题。第四,在继承发扬红岩精神方面进行了探索。一是要加强红岩革命旧址及其承载的革命历史研究;二是要鼓励保护区内的现场教学、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再次,要充分发掘红岩革命旧址的价值内涵,并鼓励开发有红岩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
该办法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第一,体现了革命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该办法全面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体现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的意见》(中办发〔2018〕22号)的精神,着力深化红岩革命旧址的价值挖掘与利用创新,着力提升红岩精神教育的传承效果。第二,加强对红岩革命旧址的保护。该办法按照“确保革命文物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的要求,明确了保护区内的文物环境,应尽量保留革命历史时期的原貌;对不符合红岩革命旧址保护规划、危及文物安全、破坏革命旧址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应限期治理或依法拆除。保护范围内应设置红岩特色标志标牌和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自然保护区周围区域的公交站台及相应的报站系统、市政设施等,应结合红岩革命旧址的特点和分布,体现红岩革命旧址的有关内容和红岩革命历史的有关内容。第三,加强对红岩革命旧址的合理利用;该办法按照“让革命文物活起来,用好革命文物”的要求,明确保护区内的文物建筑应尽可能开放,注重红岩革命旧址的实地考察体验,拓展教育传播方式;要求建立红岩革命文物资源数据库,运用红岩数字化、智慧化博物馆等现代传播形式,促进数字化保护利用和资源信息开放共享;要求讲解服务符合红岩革命史实。游览红岩革命旧址或参加相关纪念活动,应保持肃穆。对旅游秩序治理中存在的“四黑”问题进行了界定。第四,注重红色基因的传承。该办法按照“弘扬革命传统,传承革命文化”的要求,要求加强对红岩革命旧址及其承载的革命历史和革命文化的研究阐释,挖掘红岩精神的价值内涵。提出创新红岩革命文物价值宣传推广机制。把红岩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常识纳入中小学和干部教育系统中,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学习的长效机制。对红岩革命文物进行全媒体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其所蕴涵的文化精华和时代价值。积极开发红岩特色文化创意产品,把红岩精神带回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