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涉及企业经营许可事项的行政审批事项中,实行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明确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优化告知承诺流程,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领域逐步实现告知承诺电子化、告知承诺效率可量化、信用监管自动化,推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标准治理模式,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二、【解读分析】
第一,工作目标。力争在2021年底前在全市建立全过程电子化、全流程闭环化的审批事项告知承诺机制。第二,主要任务。具体规定了三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建立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管理机制;其中,告知承诺制度是重庆市为推动落实这项工作而提出的创新举措。第三,工作流程图。对行政机关确定适用对象、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第四,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培训宣传,加强督促检查。对涉及企业的许可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机制,《方案》明确了《重庆市涉及企业的许可事项目录(第一批)》,共50项(详见附件1),其中41项在全市全面推行,9项在自贸试验区试行。从《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涉及市场监管、公安等20个方面的工作开始推进。
根据《方案》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委还将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立改废释情况,适时调整完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陆续公布第二批、第三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第一,规定适用的情形。对采取告知承诺制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企业群众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采取告知承诺制。但如不愿承诺或不能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此外,对于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经存在虚假承诺等情况的,也不能在信用修复前适用告知承诺制。第二,明确办事程序。该实施方案要求各级行政机关立即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完善办事指南,制作格式文本的告知承诺书,并通过对外服务场所、门户网站和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予以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和下载。行政机关到现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出具告知承诺书,并指导填写,将有关资料一并当面提交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申请人可在网上下载告知承诺书,填写完毕后通过“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第三,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实施告知承诺制,注重行政机关在提供便利服务的同时,更应注重事中、事后核查监管,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真实承诺或虚假承诺得到及时纠正,并有效消除负面影响。作为回应,《方案》规定,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应根据涉企许可事项的特点,制定本单位涉企许可事项的告知承诺制核查办法,分类确定核查时间、标准、方式,并明确是否不需要进行核查。分三种具体方式进行。一是对于免予核查的事项,相关行政机关应当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等手段进行日常监管。二是网上核查事项,利用网络平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告知承诺制的网上核查体系,对涉企许可事项进行网上核查。三是对进行现场核查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核查。
与此同时,《实施方案》还进一步明确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制定防范风险的措施,切实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具体做法是:1.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以对外服务场所、门户网站、“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等为载体,依法公开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2.有条件的行政机关可以探索建立事前信用预警机制,对申请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加强对风险的事前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