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省政府第291号令),司法部组织起草了《四川省2020年立法计划》。首先,提前开始。八月份,向省、市、省有关部门发出了书面信函,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了立法项目建议,共收到立法申报项目97项,立法建议15项。第二,制度健全。要规范立法项目申报程序,明确立项评估论证规则,要求申报时要全面了解国家、省、省的基本情况,要与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相衔接,突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基层治理等方面的需要。第三,充分的论证。本文从前期准备、立法调研、立法权限等14个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初步筛选。用两天的时间先后邀请立法专家对项目立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紧迫性的评估,并第一次采用“专家提问,起草部门现场答辩”的方式,逐项进行论证。第四,多方合作。经过初步审查、评估、论证后,制定立法计划,书面征求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多次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沟通,取得了一致意见。第五,修改完善。省里在召开十一届六次全会之后,对全会提出的五项立法要求进行了专题研究,提交了协调小组讨论,经修改完善后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第六,会议审议。当省委、省政府审议立法计划时,将《四川省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纳入立法计划,以适应防控疫情的需要。
二、【解读分析】
《计划的特点》:《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突出了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基层治理、生态环境、传染病防治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突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推进粮食安全、消防、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工作,年内完成22项修改、废止项目12项。加强立法项目储备,共立项79项。
重点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依法引导、规范和促进四川省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草案,修订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次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为改善四川省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修订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四川省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和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为进一步完善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使其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和新形势下的防灾减灾工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和《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修订草案;为加强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制度建设,规范粮食安全保障制度建设行为,制定《四川省公安机关粮食安全保障制度》。
就城乡基层治理而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体制创新和能力建设,按照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部署,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现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和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饮用水水源问题,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制定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为充分发挥资源税杠杆作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征收资源税的决定草案,进一步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继承乡土文脉和农耕文化,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为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保护生态环境,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修订案,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修订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在依法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落实完善疫情防控立法的要求,促进依法、科学地开展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制定四川省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暂定名)。
在重点调查研究项目方面,为促进数据惠民,加快发展新经济形态,对四川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进行了研究论证;为加强城市管理,对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修订)进行了研究论证;为加强土地管理,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进行了研究论证;为促进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订)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修订)的研究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