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规范,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要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从2015年颁布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规范自治区各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保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起到了重要作用。伴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尤其是2019年,国务院发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全过程作出了具体规定,从程序、标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修改《程序规定》,对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解读分析】
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规定》通过“列举+排除”的方式设定,允许决策机关根据职责权限和当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和标准,经同级党委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变化进行调整。所列事项包括: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第二,制订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规划;第三,制定关于开发利用和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第四,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第五,决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与此同时,明确排除两类事项,即政府立法决策和紧急情况下的处置决策不适用本规定。
为确保公众参与的有效性,《程序规定》作了规定:一是在听取公众意见的方式方法上,主要有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考察、书面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等,要求采取便于公众参与的方式。按照决策的内容和需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基层组织的意见。尤其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如果涉及特定群体的利益,还需要听取包括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代表在内的相关群体的意见。第二,在具体的程序要求上,比如公开征求意见的要求,不仅仅是草案的文本,还有说明,都要征求意见。征询意见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通过媒体和便于公众了解的渠道,让大家了解掌握。还应通过记者招待会、专家访谈等形式,对公众普遍关注或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作出解释说明;《程序规定》针对听证会,要求听证会代表具有广泛性,并规定了听证会公告的内容和听证程序。
按照《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盟行政公署和旗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决策机关不设立专家库的,可以设立上级行政机关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