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作为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风险保障供给,农业保险对维护粮食安全,保障农民利益,改善农村社会治理,支持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来,河南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开展了农业保险各项工作,着力推进农业保险实现了三个转变:从“保物化成本”到“保全成本”,从“保种植”到“保价格、保收入”,从“保险+信贷、期货、担保”等联动模式转变,探索出一条符合河南农业发展特点的农业保险之路。
第一,发展规模迅速扩大。从2007年的4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48亿元,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位居全国第二,其中小麦、育肥猪保险规模均居全国第一。第二,农业保险的种类越来越丰富。种、养、林三大类16个主要大宗农产品基本实现全覆盖。特别是特色农产品保险,产品设计规范,地域分布广泛,规模增长快,保障水平高,已逐步覆盖烟叶等30多种、160多种地方特色农产品,有力地促进了河南省优势特色农产品的规模化种养。第三,不断加大创新力度。独立探索优质小麦、花生、林果、草畜全价保险;积极争取中央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启动苹果首次“保险+期货”试点;在郑州、新乡开展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有效发挥农业保险支农作用。第四,创新运行机制优化。建立健全补贴险种费率动态调整机制,真实反映农业生产风险真实情况;优化补贴资金政策体系,降低补贴层次,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畅通理赔渠道,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为农民争取到灾后恢复生产的宝贵时间。第五,不断加强信息支持。从2017年开始,在全国率先探索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有效核实保险公司的经营数据,加强农业保险绩效评估,为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第六,助贫作用突出。要实现大宗农产品保险、地方特色保险和涉农保险对贫困人口的财政补贴全覆盖,引导保险机构精准对接贫困人口保险服务需求。
总的来说,河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组织管理体制不健全,“扩面、增项、提标”力度不够,市场运作不规范,经营效率低下。今年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农业保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河南省实际,省财政厅在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题研讨、深入市县调研、征求意见等方面,起草了《河南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提出了符合河南省实际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并于13日经省委深改委批准。
二、【解读分析】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以保护农民利益为重点,以创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为原则,以“扩面、增品、提标”为抓手,优化农业保险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多层次农业保险风险保障体系,创新农业保险金融支持和服务模式,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为建设现代农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这一实施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河南省农业保险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它的出台,标志着河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在服务能力、运行机制、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河南省农业保险的组织体系、产品体系、政策体系、评估体系,增强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为河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在贯彻落实中央《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河南省实际,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全面的细化、完善和创新,重点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细化发展目标。第二,要结合河南省实际,明确2022年农业保险深度和农业保险密度的目标水平;以国家粮食主产区为中心,不断推进大宗农作物保险、传统养殖业保险、特色农产品保险和“农业保险+”发展路径;第三,建立退出机制。要建立以服务能力为导向的农险业务准入与退出机制,同时要制定河南省农险招投标办法和动态考核制度;四要建立保障机制。建立财政牵头的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执行意见共五章十七条,内容如下。
第一,提出总体要求。一是立足河南省实际,提出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二是确定发展目标,即到2022年,基本建成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民风险保障需求相匹配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农业保险覆盖率(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1%以上,农业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员)达到500元/人;到2030年,农业保险不断提质增效,逐步实现从保成本向保收益转变,从保生产环节向保产业链升级,从风险保障向全金融服务延伸。
第二,提高服务能力。一是要进一步扩大大宗农产品保险、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和养殖业保险的覆盖面;二是要继续推进农产品保险从“保物化成本”向“保完全成本”的转变,从“保种植”向“保价格、保收入”的转变;三是要不断拓展农业保险服务领域,发挥农业保险与灾害救助、生态保护补偿、农村信贷等政策的合力,增强支农惠农政策的综合效应。
第三,优化经营机制。一是明确政府与市场的界限;二是完善农业保险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三是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四是支持保险机构加快科技创新,强化模式引导。
第四,健全基础设施。加强农业保险产品设计,完善农业保险条款、费率的制定机制。
第五,加强组织保障。明确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建立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