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为了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大运河河南段核心监控区域(以下简称核心监控区域)的国土空间管理,保护、传承和利用大运河文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10〕22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的通知》(中办发〔2010〕22号)等文件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大运河河南段核心监控区域国土空间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解读分析】
第一,明确适用范围。控制措施适用范围为:河南大运河主要河道两岸各2千米范围内,隋唐大运河主要河道两岸各2千米范围内的永济渠卫河段、通济渠洛河段和索须河段,总长316公里,涉及郑州、洛阳、新乡、鹤壁、安阳、濮阳6个省辖市21个县(市、区)。
河南段主河道有水段两岸每隔2公里为核心监视区。除城市建设区(含建制镇)以外,大运河河南段主干河道有水段两岸各1千米的范围内,自然条件良好,生态功能突出的沿河岸重点区域可适当扩大范围。
第二,实行差别化管理。1.实行分段指导式管理。河南段大运河是一条断续状态,每一段都有自己的特点,对永济渠卫河段、通济渠洛河段和通济渠索须河段进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分河段进行导向性管理,明确各河段土地利用主体功能和开发方向。2.实行分区限制控制制度。根据规划,将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划分为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建设区、生态控制区、乡村建设区和一般农业区7个分区,并根据功能定位对产业准入、土地使用等提出管制要求。3.空间形态和风貌引导,突出地域特色;该省拥有世界上最多的大运河,最丰富的文化遗产和最长的主干河道线。今后,郑州市将重点打造华夏历史文明多元脉络的历史风貌,洛阳市将重点打造隋唐东都京畿的历史风貌,新乡市将重点打造水清流长、古城点缀岸边的卫源文化景观风貌,安阳市和鹤壁市将重点打造“河、仓、都、城、镇”辉映的景观风貌,濮阳市将重点打造大运河与京杭大运河水工文化景观风貌。
第三,具体的管制要求。一是城镇开发区域的控制要求。实行严格的城市发展区管理制度。1.非建成区的城镇发展展区。各地区各类项目建设原则上以中小体量为主,严禁大规模的房地产、大型主题公园和大型特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建设。建设用地面积在8万平方米以上的,原则上禁止在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等地新建、扩建;在其他地区,原则上禁止建设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各地新建、扩建房地产的总用地面积(不包括文物保护利用和文旅产业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地区土地总面积的18%。2.城市建设中的开发园区(含建制镇)。位于大运河沿岸视野第一层的建筑工程(包括旧城改造工程),郑州市、洛阳市和新乡市住宅建筑原则上不高于27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5%,其它建筑不高于24米;其它地方住宅建筑原则上不高于18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5%,其它建筑不高于16米。旧城区改造前应进行城市设计,遵循滨水梯度原则,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密度、风格;对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逐步进行改造,对城市景观走廊进行控制,将各类用地调整为商业、居住、工矿仓储等用途。沿河第一层视野是指以大运河同岸堤外坡脚起始线为基点,垂直于河道岸线进深方向,视距300米,视距角度为18度以内。二是村庄建设用地控制要求。农村建筑应严格执行村庄规划,以低层为主,并注重体现当地传统民居的特色。紧挨着大运河的村庄要补充大运河文化元素,保持大运河原生态、古朴自然的景观风貌。三是滨河生态空间的控制管理要求。对滨河生态空间的管理控制更加严格。1.要严格控制滨河生态空间的开发强度,将其作为城镇的功能区,从整体上保护好大运河生态空间。2.严格控制新增非公益性建设用地,除符合县级以上有关规划和有利于打造大运河文化创意品牌、提升大运河城市品质的项目外。3.滨河生态空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以大田作物为主,鼓励发展生态农业,禁止发展养殖业;4.滨河生态空间中的村庄建设与人居环境整治,应融入大运河文化元素与特色,加强自然生态系统的修复与改善,提升村庄的生态功能与服务价值。5.滨河生态空间内的一般农业区,禁止在滨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之外增加设施农业建设用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