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备考> 备考详情

【中央遴选政策理论】法治保障“中国之治”

华图教育 2021-03-09 10:56

一、【背景材料】

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创造了世界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这“两大奇迹”背后的重要支撑,“中国制度”为“法治中国”提供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体现。

二、【解读分析】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全面依法治国不仅是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协调性,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只有这样,各种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才能符合法律要求,体现人民意志,使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和工作在法治框架内有序推进,使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都以法律为基础,提高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治理能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立体的、动态的、有机的完整体系。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贯穿法治国家、政府和社会的各个领域,是其他制度的重要保障。要在新的征程上谱写“两个奇迹”的新篇章,必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地体现执政效率。这就要求我们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格的法治监督体系、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健全的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体系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必要法律体系。

习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要求而产生的重要理论创新。它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指南。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从全球和战略高度对法治进行了定位、布局和实施,将全面法治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性变革和历史性成就。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适应党和国家发展的新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系统研究、规划和解决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强烈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创新。为防范和化解可能影响“中国治理”的风险和挑战提供法律保障,更好地将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的有效性,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充分发挥其优势。

更多推荐

【遴选素材积累】万能开头结尾模板、开头模板

2024-03-04 19:42

【遴选范文赏析】党建引航“三治”融合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2020-12-11 09:49

【中央遴选政策理论】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瞄准国际先进水平

2020-11-25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