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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遴选政策理论】持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

华图教育 2021-03-09 11:04

一、【解读分析】

城市具有相对完整的社会治理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地方政府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治理,积极探索构建城市社会治理新模式,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十四五”期间,随着高质量新型城镇化的稳步推进,城市社会治理任务将更加艰巨。

二、【背景材料】

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近年来,各地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和人民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取得积极成效。但有些地方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统筹规划,需要加强协同,社会组织发展滞后,参与渠道不畅等。因此,要充分发挥党委统筹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将社会治理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完善全市各领域、各层次、各环节的社会治理工作机制,科学界定各部门之间的权责边界,加强不同部门的整合,实现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和工作联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增强全市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促进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管理本应由政府管理的事务。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允许各类主体有序参与治理实践,就地区发展和安全重大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多层次磋商,增强共识和协同效应。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群众参与治理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化渠道,搭建群众参与治理的线上线下平台,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让群众增强认同感,在参与中获得收获。

创新治理方式。近年来,各地根据自身实际,发挥政治引导、法律保障、道德教育、自主性强、智力支持的作用,在改进和创新治理方式方面形成了许多特色做法,市政社会治理效率不断提高。要继续加强政治引导,确保城市社会治理在党的领导下朝着正确的方向推进。始终坚定地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让人民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泛参与者和最终评判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规划和推进城市社会治理,针对突出问题加强相关领域立法,制定切实有用的地方性法律和行政法规,构建城市社会治理法律规范体系,充分发挥执法公正在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城市社会治理走上法治轨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挖掘和利用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为城市社会治理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将实践中得到广泛认可、成熟可操作的道德要求及时提升为法律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的形成。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的作用,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明确村(社区)权责界限,减轻基层单位负担,构建以居民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治理评价体系,推进民间协商、民治、民治、民治,激发基层群众自治活力。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技术与城市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推进城市社会治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的智能化改造,构建大集成、高共享、深应用的智能平台,实现社会运行“一网统一管理”、政府服务“一网管理”,提升智能治理和智能服务水平。

提高风险防控水平。城市是重大矛盾和风险容易发生和聚集的地方。防范和化解风险是城市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要主动适应城市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科学评估各种风险等级,夯实预防、化解和控制责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坚持屏障前移、源头预防,深入开展矛盾风险动态调查,加强风险评估和判断,完善多元化解决联动机制。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重大疫情、公共安全危机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做好应对重大风险的正常准备,全面提升公共安全能力。创建立体、法治、专业、智能化的城市治安防控体系,实现治安全覆盖、全链、全要素管理,打造“一站式”防控应对平台,编织治安防控安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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