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府〔2020〕24号),市卫健委结合海口市实际,起草了《海口市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到2020年底,全市完成5个托位的备案登记工作,提供748个托位;与海南欧萌实验幼儿园签订了城企合作协议,新建100个普惠性托位。
城市卫生监督中心对全市托育服务供给现状和家庭需求进行了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论,从5个方面制定完善18项工作内容,形成了海口市《实施意见》。这一意见的出台,将加速推动海口市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服务的发展,建立健全婴幼儿护理服务管理体制,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家庭护理需求。
二、【解读分析】
主题构架与省的《实施意见》基本一致,存在差异的主要有: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增加了“(五)加强婴幼儿护理服务队伍建设”,并加以细化,省的文件中这一内容是在“四条保障措施”中提出的。第二,在第三部分主要任务“(二)促进社区和农村地区婴幼儿护理服务的发展”中,细化了税收优惠政策。第三部分增加第五部分的附则。第一,总体要求,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海口市实际,明确工作原则和思路,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加强公立及普惠性婴幼儿护理院建设。第二,结合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实际情况,根据省里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分阶段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海口市各区于2021年前建成至少1个具有示范作用的公立型或普惠性托幼机构,探索开展托幼服务一体化试点,建立示范幼儿园、托儿所。2022-2024年,继续扩大婴儿和儿童护理服务机构的规模,全市50%以上的街道建立公立或普惠性托育机构。至2025年,全市免费提供婴幼儿护理服务的机构所占比例不低于30%,其中免费提供婴幼儿护理服务的机构所占比例不低于10%,全市累计新增免费提供婴幼儿护理服务的机构2500个以上。科学育儿指导对婴幼儿家庭的接受率和婴幼儿健康管理率逐年提高。第三,主要任务,主要从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促进社区和农村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以多种形式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供给,建立健全规范的托育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工作任务,细化了18项具体措施。第四,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经费保障、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倡导五个方面,提出了确保工作落细落实的要求。第五,附则,明确了实施日期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