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为了加强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2013年上海市下发了《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的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实施意见》中的70项具体工作措施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并提出了牵头与配合部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上海市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强力部署,迅速补齐短板,积极推进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让上海“更加有序、安全、清洁”的社会治理目标。然而,随着上海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近年来城市交通出行结构和道路流量与前几年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部分道路安全设施隐患突出,企业源头管理责任不落实,新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临水临河道路护栏缺失,高等级公路出口防撞设施不完善,重点运输车辆在道路上横冲直撞,造成大量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上海市亡人事故居高不下。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加强特大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建设,进一步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根据《上海市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认真研究,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上海市实施意见》。
二、【解读分析】
《意见》主要内容有:第一,在加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方面。以已建立的城市安全生产领导体制为基础,进一步提高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要求。第一,明确了各区政府应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第二,在市安委会内设立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发挥实体机构的组织推动作用;第三,由市公安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系统。第四,由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各区县、街镇相关考核内容。第二,在“研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方面。借鉴江苏、山东、广东等省的做法,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责任,推动各区县、街道、乡镇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第三,关于“完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安全设施标准”。为了不断满足市民对上海市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安全通行的需求,《意见》提出了完善上述道路安全设施的标准的要求:第一,由市交通委进一步提高上海市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设施建设和施工行业标准,并于年内制定发布了高速公路安全设施提升提升的指导性意见。第二,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市气象局配合,推进高速公路监控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全面覆盖,实现对高速公路能见度、积雪、冰冻和积水等情况的有效监控。第四,在“全面推进公路安全设施改造和升级”方面。由市交通委、各区政府在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设施隐患的基础上,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相关路口、路段增设右转隔离设施、减速带、防撞设施、反光标识等安全防护设施。与此同时,由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各区政府分别做好督促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和人员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工作。
第五,在“严管严控运输企业安全”方面。一是由市交通委严格落实城市客运市场准入制度,推动加快淘汰“营转非”客车、57座以上客车和卧铺客车,并于年内对上海市800公里以上班线上的营运客车全面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以提升城市客运和载货汽车等重点客货运车辆及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其次,由市交通委和市绿化市容局分别研究完善各自负责的道路运输行业市场退出机制,并对相关部门实施严厉处罚。由市交通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共同建立重点车辆信息共享通报机制,并有针对性地实施联合惩戒。第六,关于“加强新兴行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问题。近几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快递业、网约车等行业的有序运行,将直接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因此,《意见》明确了由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加强对快递外卖、网络预约出租车、砂石运输车和水泥搅拌车行业的交通安全管理,并推动在年内100%安装上海市快递外卖行业的电动自行车智能监控系统。第七,在"促进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落实到位"方面。为了防止重型载货汽车路口右转弯"包饺子"风险(右转弯时将右侧非机动车或行人卷入车轮下),通过积极借鉴2019年渣土车右转超速预警和驾驶员驾驶行为动态监控的经验,市交通委会同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在加大对"两客一危"、重型载货汽车卫星定位装置应用监管力度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底推动完成了上海市水泥搅拌车、砂石料车应用的安全技术标准,并接入第三方平台实时监管。第八,关于“加强对重点人员、车辆、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由市交通委、市公安局联合建立客运行业高风险驾驶员名单、重点驾驶员尿检“毒驾”定期检测等工作机制,依法注销毒驾或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客运车辆的驾驶员驾驶证和客运客运从业资格。其次,由市交通委员会和市公安局加强对企业变更等高风险驾驶员的限制,并加大对长期异地经营客、货运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第三,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老年步车、改装三轮车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第九,在《严查严处易致祸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文中。以事故多发路段、时段、重点车辆为重点,由市公安局牵头,加大巡逻管控和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与此同时,会同市司法局等部门,积极推进《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加强了非机动车道路通行管理的法律保障。第十,在谈到“健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时。为了积极消除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给公路通行带来的隐患,市公安局与市交委建立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加强了上海市高速公路及地面重点路段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整治与处罚力度。与此同时,各区政府要增设一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临时停放点,及时卸载,消除违法状态。
第十一,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一文中。一是由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局联合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文明司机的评选活动,促进客货车驾驶员的尊法守法。二是由市公安局、市教委共同做好“开学前公共安全教育”活动,并由市教委督促中小学结合相关课程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三是各区政府要动员街道、乡镇社区力量,针对非机动车驾驶员、老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守法意识。第十二,在“严格事故责任倒查和追究”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由市公安局会同市交通委员会、市应急局、市绿化市容局,对运输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根据企业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措施。第十三,在“加强信用惩戒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通过发挥信用惩戒的作用,促使相关企业和个人进一步提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一是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公安局对涉及交通违法、事故等单位进行信用评价。二是由市交通委、上海银保监局将有关交通违法、事故等情况与客运线路招标、运力投放、保险费率、银行信贷等挂钩,进一步完善涉及交通违法的运输保险费率浮动。三是明确规定各单位要及时将信用信息反馈到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