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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遴选政策理论】构建高效城市群治理体系

华图教育 2021-02-09 10:37

一、【背景材料】

城市群是中国城市空间分布的主要形式,已成为承载中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态。一个更加科学高效的城市群治理体系是在城市群层面构建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科学性主要体现在市场、政府和社会三个维度,以及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公共服务和城市公共安全五个重点治理领域。它形成城市群治理的“3×5”制度矩阵,多主体参与,主要解决谁治理城市群、谁治理城市群的问题,从而实现更有效的市场和更有希望的政府。效率主要体现在突破各个维度和领域的“阻滞点”,解决“难点”,消除“痛点”,允许要素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从而实现城市群的高效治理。

二、【解读分析】

城市群治理涉及多个多层次的行政区,应充分发挥市场、政府和社会的作用,有效协调城市之间的关系,解决共同的区域问题,构建新的制度和机制,促进城市群健康可持续发展。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主导作用,围绕市场、政府和社会三个维度,围绕交通、工业、环保、民生和公共安全五大重点领域,切实推进体制和制度创新。

首先,构建城市群的市场规则体系。以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形成为目标,加快城市群市场准入规则、竞争规则、淘汰规则和监管规则的统一和规范。优化城市群产业协调发展机制,建立产业发展规划协调、培育和利益联动机制。完善城市群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和规划衔接,推进统一标准体系建设,创新投融资体制和机制。构建统一开放的城市群要素市场体系,共同制定市场规则,建立统一开放的土地、资本、人力资源、科技、数据要素市场。完善城市群科技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建立科技创新价值链整合体系和机制,搭建和共享科技协同创新平台,探索建立科技金融联动发展体系和机制。构建全面、立体的城市群开放合作机制,创新自贸区试点体系,建立基于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准入管理体系、大通道国际合作协调机制和沿海通关合作体系,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二是构建新型高效的城市群政府间协调机制。构建城市群协调发展的法律框架,建立城市法律的相互承认和共享机制,建立统一的立法机构,制定城市群建设相关法律。建立中心城市群多层次议事协调机构,打破行政壁垒,协调区域规划、产业布局、财政投入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项目联动、共建共享,创新行政运行机制,实现政府高效合作。构建城市群立体、多层次的磋商对话机制,巩固现有协调机制,建立省级决策、协调、实施三级区域合作机制,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协调作用。通过全面协商,建立城市群建设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避免恶性竞争。同时,应建立城市群政府合作平台,作为城市间合作的重要支撑。

三是构建多主体参与的城市群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城市群公共服务一体化新体系新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就业共享合作机制、社会保障交流转移机制、社会保险交流互认机制、公共资源交流共享机制、公共事务协调组织机制,完善公共服务供给多主体参与机制。构建城市群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共同治理新体系新机制,建立流域管理和水资源保护一体化机制,完善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机制,形成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管理、统一应急的“五统一”工作机制,探索生态文明协调建设长效机制。构建城市群社会突发事件协调应对新体系新机制,建立社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合作机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共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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