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为了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粮食生产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不断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00万亩,产量稳定在1200万吨以上。
二、【解读分析】
第一,总体要求。陕西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和关于粮食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守住耕地红线,聚焦粮食生产的目标任务,按照“强监管、稳基础、提能力、保供给”的要求,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增量,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粮食生产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健全粮食生产保障体系,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生产能力不提高、产量不下降,主要粮食品种自给率稳步提高,粮食生产基础更加坚实,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第二,重点任务。一是科学合理地利用耕地资源。要充分认识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好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关系。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切实落实重要农产品安全战略,严格控制耕地向林地、园地等其它农用地转移,防止耕地“非粮化”。二是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坚决完成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非法取土、堆放固体废物或从事其他破坏种植条件的活动,严禁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积极动员农户进行复种,或以村集体代耕代种、代管服务等形式,积极预防耕地抛荒。三是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监督管理。把粮食生产功能区细化落实到地块和村庄,稳定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各区县(市)政府要组织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进行“回头看”,做好补划工作,确保数量落实,质量落实。严把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准入关,引导一年两熟区恢复扩大复种,确保应种尽种,确保非粮作物种植一季后能恢复粮食生产。四是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加速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深度结合,引导高标准农田率先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全覆盖,集中力量抓好重要粮食品种生产,优化工程建设措施,以节水灌溉为重点,因地制宜地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粮食生产示范区。严禁建设由高标准农田向“非粮化”耕地转移。五是引导规范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粮食生产,开展良种繁育、加工流通和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于粮食生产。积极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