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自2018年起,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速了债转股进程。首先,建立了专门机构。五家国有商业银行相继成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专门从事债转股业务,成为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主要力量。第二,拓宽筹资渠道。执行者可以设立私募股权基金,以募集债转股资金。央行将人民币准备金率下调0.5个百分点,释放约5000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市场化债转股。第三,可转股的债权范围有所扩大。金融公司的贷款债权、委托贷款债权、融资租赁债权、经营性债权等,除银行债权外,均纳入转股债权的范围。第四,扩大了债转股企业的类型。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民营企业,明确支持市场化债转股。第五,丰富了债转股的运作模式。执行机构可根据企业降杠杆的目标,设计股债结合、以股为主的综合方案,使转股有条件、分阶段实现。省级政府和省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市场化债转股工作,本办法的出台,正是为了抓住这一发展机遇,让市场化债转股在山西省真正落地。
二、【解读分析】
方案围绕债转股标的选择、议价谈判、融资等全过程,提出了加强项目培育、强化负债约束、拓宽融资渠道等工作举措。方案的总体思路突出解决了实际中存在的名股实债、资金不足、机制不活等问题;突出把握政策机遇,用好用活各项扶持政策;突出市场化导向,充分调动银企双方的积极性,实现银企利益最大化。
该执行计划共分三个部分:
首先,基本原理。在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协同推进、优化债务、保护股东权益的前提下,重申了国务院关于禁止和鼓励债转股的有关规定。
二是工作措施。第一,建立债转股项目储备库。对债转股企业要提前梳理负债情况,做好标的选择和资产评估工作。建立分级推荐名单,引导机构和企业加强沟通;第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管理;国企应积极运用债转股、永续债、可转债等方式降低资产负债率。加强金融机构的授信管理,防止债转股企业过度举债融资。第三,解决制约债转股的实际困难。有关部门应加大力度,推动解决企业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后不规范等问题。第四,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金融机构利用人民银行定向降准资金、金融债、私募基金等金融工具支持山西省债转股项目。第五,完善配套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债转股的定价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的股权转让平台,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保障措施;第一,建立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第二,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第三,加强监管力度。第四,加强舆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