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孤寡老人是未成年人中最弱势的群体,也是社会生活中最困难的群体。孤儿院涵盖了孤儿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康复、监护等方面的保障,涉及到集中抚养、家庭寄养、国内收养、涉外收养等业务,相关弃婴的处理、宗教界的接收、成年孤儿的安置等问题,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较多。近几年来,孤儿保障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扩大,但部分地区的儿童福利基础设施落后,服务保障能力较弱,在孤儿保障方面仍存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对孤儿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新时代对孤儿保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努力解决出现的新问题、新隐患,完善孤儿保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解读分析】
具体措施包括:明确保障对象,强化基本生活保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康复服务水平,落实教育保障政策,依法履行监护责任,依法进行收养登记,稳妥地组织家庭寄养,严格规范宗教团体收养孤儿的活动,妥善处理集中抚养成年孤儿的问题,加强机构规划,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机构规范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动员社会力量。
其中 创新举措包括:第一,找出风险点,采取措施补齐短板;对医疗救助中的孤儿,第一次明确了由政府负责的医疗救助不受当年参保缴费时间的限制,第二次明确了由政府负责的儿童福利机构应与两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协商开辟“绿色通道”,为急、危、重病儿童提供及时的医疗救助;对学前教育中的保育费过高问题,第一次明确了可以对在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孤儿给予一定的资助或生活费补助;对由民政部门依法进行收养评估的收养评估问题,第一次明确了由民政部门负责的收养评估问题。第二,注重高标准,强化服务强监管。针对重残孤儿的评残难问题,明确残联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至少每月实地走访一次;针对宗教界收养孤儿、弃婴问题,明确县级民政部门负责监护指导,民政部门负责救助管理服务,民政部门负责救助管理机构负责救助管理服务,民政部门负责救助管理机构负责救助管理服务,民政部门负责救助管理机构负责救助管理服务,民政部门负责救助管理机构负责救助管理服务,民政部门负责救助管理机构负责救助管理服务,民政部门负责救助管理机构负责救助管理服务。第三,适应新形势,优化布局,促进转型。第一次明确了稳步推进区域性集中育儿,把孤儿数量少、机构设施差、专业力量弱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集中到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进行集中育儿,把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职能转变到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进一步夯实了儿童保障体系建设的专业机构阵地基础。
几项措施的保障措施:第一,加强组织领导。由省民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由省发展改革、教育、民族宗教、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和医保等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根据职能分工,做好孤儿保障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衔接落实。第二,加强经费保障。应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和儿童福利专项工作经费。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三,动员社会力量。深入推进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平台建设,鼓励各地孵化和培育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在儿童福利领域开展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项目,通过设立慈善信托、在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中设立专项基金等措施,加强对孤儿的关爱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