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中草药是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物质基础,是重要的农林经济作物,也是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指示批示中指出,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与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走向世界,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和促进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药及中药产业的发展,自治区出台了《中药保护与发展规划(2015—2020年)广西实施方案》《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广西实施方案》《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全区中医药工作会议上,鹿心社书记强调,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中医与西医相结合,事业发展与产业提升相结合,深化中医药医改,提高中医药的治未病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事业与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解读分析】
第一,科学规划优势区域的优势品种;在规划指导下,结合《全国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重点发展市场需求大、广西资源禀赋好、药食同源的壮瑶类中药材品种。以优势区域为重点,推进壮瑶中药材“一县一品”、“一县一产”战略的实施,明确各品种重点发展区,重点扶持发展道地药材生产基地。第二,依托终端医药企业,开展订单生产。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开展内引外联工作,与区内外中药企业、饮片加工企业广泛联系,签订壮瑶药的供应合同,明确壮瑶药的数量、价格和质量标准。指导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中药材壮瑶药材的生产企业共建“定制药园”。第三,推行以基地为核心的生产模式。以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为重点,建设一批壮瑶中药材生产示范基地。第四,大力培育新的经营主体。以企业为主导,引导国有林场、农业龙头企业、大型药企成为壮瑶药材生产的龙头企业,并投资于壮瑶药材的生产和初级加工。
第五,建立壮瑶中药材的质量保证体系。我们将以质量第一为目标,在绿色生产,优质种苗,质量标准,市场监管等方面下功夫。一是促进绿色仿生野生养殖。加强中药壮瑶药材道地产区的环境保护,支持推广林间生态种养、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技术,严格规范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药肥使用管理,完善中药壮瑶药材的农药残留、重金属限量标准。二是提高种苗质量。对广西壮瑶药材种苗管理办法进行研究,制定种苗质量标准,加强种苗质量监管,规范种苗推广行为,从源头上保证壮瑶药材的质量。三是质量标准体系的完善。以现行标准为依据,结合中医临床和中药企业对药材质量的要求,探索中药壮瑶药材质量评价的路径,以药理、临床价值为导向,制定完善中药壮瑶药材标准体系,帮助中药“走出去”。四、建立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履行中药壮瑶药种养加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第六,加强人才和技术的支持。一是加强壮瑶中药材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建设广西野生药用动植物珍稀濒危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种质资源库、开发利用研究中心、实验基地、博物馆、动态监测网等为一体的广西壮瑶药材资源保护中心,加大对广西壮瑶药材资源保护力度。二是建立良种繁育推广体系。以广西中药材壮瑶药材资源保护中心为依托,引导中药材壮瑶药材科研单位与龙头企业合作,在南宁、玉林、桂林市分别建设1个规模化、专业化的中药材壮瑶药材良种繁育中心,辐射带动10—15个中药材壮瑶药材良种繁育示范基地。三是建立人才培养、创新合作机制。以广西壮瑶药材资源保护中心为依托,建立南宁市壮瑶药材资源保护技术示范核心区。
第七,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一是大力发展兼具食品和中药双重属性的物质产品。利用广西作为食品和中药材两大资源优势,重点发展以罗汉果、葛根(粉葛)、灵芝、铁皮石斛、八角、肉桂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产品。二是支持产地初加工。以壮瑶中药材生产基地为依托,支持壮瑶中药材生产企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销商等主体,以洁净化、连续化、自动化、标准化为手段,建立产地初加工“种养+产地初加工+专业化储藏”示范基地。三是建立大数据信息平台。利用自治区政务云、壮美广西政务云和自治区中药材壮瑶药材资源保护中心,整合农林牧渔业等相关部门的数据资源,构建广西中药材壮瑶药材产业大数据平台,实现对中药材壮瑶药材资源的信息共享。四是构建壮瑶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通过配套建设和升级,支持中药材壮瑶药材专业市场、物流基地、配送中心等的建设与升级,支持玉林市“中国南方药都”的升级,建设以玉林壮瑶药材市场为主导的核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