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依据,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总结党内选举长期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的实践经验,全面规范地方党组织选举。这是党内选举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新时期地方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要求。《条例》的修改和实施,对于贯彻新时期党的总体要求和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体系,规范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加强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解读分析】
修改后的《条例》主要把握了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第二,坚持党要从严治党,全面治党,强调党组织的领导和控制作用,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纪律要求。第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地方党组织建设。第四,坚持与其他党内法规的衔接,使之在GAI简单易行。
《条例》共8章49条。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规定制定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预定变更、选举方式、选举权利、投票方式、选举方式;第二章“代表的产生”,明确了代表的条件和地点、结构比例、差额比例、产生程序、资格审查等;第三章“委员的产生”,规定了委员的条件、候补委员的比例、差额比例、产生程序、选举要求等。,突出党组织的领导和作用;第四章“常委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产生”明确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人数,规定了常委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程序和选举要求;第五章“选举的实施”,规定了举行会议的条件、介绍候选人、预选分歧、选举的要求和选票的申报;第六章“申报审批”,明确了召开会议、征求人事安排方案、提交选举结果审批的申报审批要求;第七章“纪律和监督”,强调党对地方组织选举的领导,严格纪律,加强监督,严格问责;第八章“补充规定”明确说明了主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