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2017年12月,中毛双方开始了自由贸易谈判。2019年10月17日,经过四轮谈判,中毛双方于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毛里求斯共和国两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双方在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各自的生效程序,并根据该协议的生效条款,同意该协议在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并开始执行。
二、【解读分析】
中毛自由贸易区总体上实现了全面、高水平、互惠。该协议由序言、17章和3个附件组成,其中包括最初的条款和定义、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和执行程序、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技术贸易壁垒、贸易救济、服务贸易、投资、竞争、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经济合作、透明度、行政和机制条款、争端解决、例外、最后的条款,其中的附件包括货物贸易关税减让表、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产品原产地规则。
该协议有助于推动建立更紧密的中非命运共同体。中毛自由贸易区是我国与非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它填补了我国现有自由贸易区网络格局中非洲区域的空白。该协议不仅为深化中毛经贸关系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而且把中非经贸合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该协议是中非传统友好、团结合作关系的具体体现。中方在该协议的谈判过程中,始终坚持真诚友好的态度和正确的义利观,与毛方平等协商,充分顾及彼此关切,力求实现共赢。最后,达成货物贸易领域的高水平自由化安排,许多服务业相互承诺开放高质量的市场,并同意在农业、金融、医疗、旅游等领域开展经济和技术合作。
该协议成为中非经贸合作的先导和示范。两国货物贸易的最终零关税税率都超过94%,自对方进口货物的比例都接近93%。两国在服务贸易领域承诺开放的分部门均超过100个,该协定是毛方迄今为止服务领域开放程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区。该协议的投资部分实现了1996年签署的中毛投资保护协议的升级,是我国与非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投资保护协议升级,对于我国与非洲其他国家商签和升级投资协定,以及中非经贸合作的法治保障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